湖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3)

2016-09-29 13:15:15 来源:湖北教育考试院 

  九、什么时间、如何选择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

  教育部文件规定,高中学生应在完成相关科目公共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设计和高中教学规律,高中学生到高一下学期期末已完成公共必修内容的学习,对个人学科兴趣和特长已经有了必要的分析和判断,这时确定选考科目比较合适。高中学生应学会思考和规划自己的学业和人生,培养锻炼自己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选择选考科目时,可在家长和老师的辅导和帮助下进行。

  十、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有哪些?

  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包括普通高中的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社会人员。2018年及以后各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均须参加全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2021年及以后各年普通高考的社会人员(含2020年及以后各年的复读生),报考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待明确后另行向社会公布。

  十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是怎样的?选考科目成绩如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成绩报告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不合格人数比例控制在2%以内。

  选考科目成绩报告以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A 等级15%,B 等级30%,C 等级30%,D和E等级共25%,E等级控制在2%以内。选考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将在五等的基础上细化等级并转化为等级分后计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实施办法》对选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作出怎样的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选考科目考试成绩仅限高中学生高三毕业参加高校招生录取时当次有效。复读生参加下一年的高考,应重新选定和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

  十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如何使用?

  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全部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分类考试报考高职院校时,可以不参加统一高考,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本科专业,应参加统一高考,主要依据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值保持不变,3门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十四、如何保证学业水平考试的质量和信度?

  为维护学业水平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信誉和质量,我省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省统一考试质量标准和考试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相关规定,全省统一组织考试,规范操作,严肃处理违纪舞弊行为;三是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建立命题专家库,实行封闭入闱命题,确保命题质量;四是全部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实行电子监控;五是全省统一实行网上阅卷,规范阅卷管理,确保阅卷质量。

  十五、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后,高中学校和学生如何适应这一变化?

  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会给高中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带来一些变化,主要是原来学生只能选择文综、理综,多数学校按文科班和理科班教学,现在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选择权进一步加大,学校按学生的选择实行走班教学。这些变化,为真正实现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对教学实施和学生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适应学业水平考试带来的变化,高中教学要一改过去“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的传统教学方法,进行以适应学生个体发展而教学的改革。一是严格落实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体育等课程。二是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合理编班,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三是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教学管理能力。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研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生不同的选择,组织实施相应的教学,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四是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在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新的教学需要。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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