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新传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始于2004年,学院现设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学等六个本科专业。新校区、新起点,新闻传播学院正以全新的风貌活跃在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舞台上。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各种庆典主持、新闻报道、节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着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原则,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
所培养出来的合格毕业生应具有下面的知识和能力:
(一)掌握中国播音学、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心理和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
(二)具有广播电视节目播音、节目主持、各类庆典主持、文艺作品演播等基本能力;
(三)具有广播电视新闻报道、节目策划编辑制作的基本能力;
(四)熟悉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
(五)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进行初步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六)熟练掌握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实行完全学分制,允许学生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学分为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条例要求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 程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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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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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学分数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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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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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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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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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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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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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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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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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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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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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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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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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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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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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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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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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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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免费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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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设置
学生需根据专业要求及自身爱好修满8个学分的公共选修课程;
(二)学分要求
所修学分不低于155分方能毕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干课程:
传播学概论、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导论、节目主持艺术概论、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电视访谈节目主持、播音创作基础、电视新闻评论、即兴口语表达、广播节目播音主持、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专项活动主持艺术等。
(责任编辑:商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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