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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五县高考生可享受 贫困专项招生计划

2016-04-21 07:39:46 来源:华商报

   近日,陕西省招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一本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2016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国家、地方和高校“三大专项计划”。4月19日,从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获悉,扶风县、陇县、麟游县、千阳县、太白县五个贫困县的高考考生可享受这一惠民政策,凡已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符合三大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考生须报名今年我省高考

  “三大专项计划”都要求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陕西省高考报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不同的是国家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56个贫困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 65个贫困县(区)连续3年以上农村地区范围内的户籍。

  5月30日前完成考生材料审核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招生计划方面: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高校承担,全国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下达到陕的招生计划将在《2016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地方专项计划由省属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3%。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在陕招生计划根据申报及测试情况由招生院校决定。

  招生录取办法方面: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在单设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和B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录取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凡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高校,4月5日前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省招办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本省申报考生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根据各县(区)招生办在高考报名时进行的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单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在高校自主招生录取之后进行。

  值得注意地是,“三个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对被举报存在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办负责核查,一经查实,即使已被录取仍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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