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育改革:2020年高考按新制度招生和录取(4)
关键词四:管办评分离
如何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答:推进落实教育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是湖南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将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着力优化教育治理结构,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一是明晰政府管理教育的边界。通过编制权力清单,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2015年初,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将厅委机关的全部行政权力梳理合并精简至6类3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并全部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网、湖南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下一步,将坚持“清单之外无权力”,开展流程再造,打造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环节。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的原则,切实精简审批和管理事项。2015年,省教育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由2009年的12项减少到7项,总数减少了58%。同时根据省审改办的要求,全面梳理了本单位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所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将切实下放高校人员选聘、职称评审、专业设置调整等权力,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等权力。进一步减少用项目评审去扰乱学校师生,还学校平静的学术氛围。
三是以教育立法深化教育管理。要做到“放而不乱”,就是要更多地通过法律、制度、规划以及评估等措施,使教育部门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近年来,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建立健全与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认真总结教育立法的经验和做法, 把制约教育的普遍性、瓶颈性问题逐步纳入立法轨道,探索建立具有湖南特色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地方教育法规。
四是以章程规范学校管理。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维权的局面。目前,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正在深入推进高校章程建设,2015年底之前将完成省属高校的章程核准工作,在全省高校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记者 刘怡斌)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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