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开始放秋假10月29日开始

2015-10-23 11:14:50 来源:嘉兴在线新闻网

   这段时间,嘉兴市的高二学生都在积极备战我省新高考的选考和学考。不过,这次考试过后,他们就可以享受到一周左右的秋假,这也是嘉兴市高中学生的首个秋假。

  前天下午,嘉兴市教育局下发文件,明确了市本级各普通高中秋假的安排布置。我省2017年开始的新高考中部分科目的学考和选考考试将在10月30日至11月1日举行,但10月29日各学校和部分老师要进行考务培训,所以秋假的放假安排为:高一年级从10月29日至11月4日,高二年级从11月2日至11月8日,而高三年级根据“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不实行学段制管理。

  作为2017年高考的选考和学考的考试,学生们需要在一场大考后进行适当的休息,这就诞生了我市高中生的春秋假制度。嘉兴市教育部门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在今年6月已经下发嘉兴市普通高中学校试行学段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据介绍,嘉兴市高中学校学段制管理和春秋假的实施原则是:

  坚持综合考虑学校条件、气候因素及认可程度等因素,确保学生全年假期累计天数不变,充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相关权利;

  坚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选课,有利于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和提高学习效率;

  坚持合理统筹规划,基本均衡各学段时间,市域内全面实施。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试行“一学年,二学期,四学段”的学段制管理办法,其中一二学段为第一学期,三四学段为第二学期。学校在原有寒暑假的基础上,新增春假和秋假,同时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学年开始时间从原来的9月1日调整到8月25日。

  第一学段为每年的8月25日起至下半年学考结束;

  第二学段为秋假结束至寒假开始;

  第三学段为寒假结束至上半年学考结束;

  第四学段为春假结束至7月4日。

  秋假在下半年学考结束后的一周左右;寒假在春节前后(18天左右);春假在上半年学考结束后的一周左右;暑假在7月5日至8月24日。

  嘉兴市高中学校学段制管理和春秋假从2015学年起,对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2013年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2016年毕业年级)不实施学段制管理制度,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初中毕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学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调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确定。

  (责任编辑:商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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