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6高考网上报名办法(3)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报名点划分):
1. 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统一组织。
2. 往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外国侨民一律由县(市、区)招生办组织。
3.双语考生报名点在学籍所在学校。
4.随迁子女考生报名点在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
5.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高考加分。
6.报考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但可以不参加统一的招生体检。
7.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持招生学校的通知或名单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
(四)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往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农村考生无居民户口簿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6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同时也作为考生父母职业和居所的判定依据,以下简称《申请表》),由组织报名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写《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等。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