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5年高考加分生比2014年少1500多人
6月3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2015年全省普通高考各类加分考生名单”。2015年,辽宁省对大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在保留的加分项目中,2015年共有19264名考生获得加分资格,2014年获得同类加分项目的考生总计是20827名。与2014年对比,2015年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减少了1563人。
在3日公布的加分考生名单中,具备高考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共有15049人;具备“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婚生子女”加分资格的考生1人,来自葫芦岛市中学;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三侨考生”共75人;享受“双语生”加分资格的考生共4108人;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台湾籍考生6人;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25人。
19264名加分考生中,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双语生”共计19157人,占了加分考生的99.44%。所有加分考生中,除25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外,其余考生均加5分投档。
2015年辽宁取消体育特长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因此导致加分人数减少。 2015年辽宁省高考加分政策 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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