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具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推进北京师范大学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对象
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且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计划及要求
2015年本校高水平艺术团计划招生25人,其中:
管乐类: 10人。
重点项目:双簧管。
一般项目:圆号、小号、长号、长笛、萨克斯。
戏剧类: 2人。
一般项目:话剧表演、主持、京剧。
舞蹈类: 6人。限招收女生,身高163cm(含)以上。
重点项目: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一般项目:现代舞。
声乐类: 4人。均为美声唱法,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
重点项目:男高音、男中音。
一般项目:女中音、男低音。
民乐类: 3人。
重点项目:笛子、扬琴。
一般项目:二胡、中阮、大提琴。
注:
1、各项目签约资格发放数量视生源情况可在总计划范围内微调。
2、未列出的项目2015年不招收艺术特长生。
3、考生可以兼报,最多兼报一项。(其中管乐、民乐、声乐、舞蹈四大类内部各子项目互相不能作为兼报项目;具体兼报方式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申请表》下方注释。)
4、原则上只有重点项目具备签约到重点线录取的资格。
三、学校初审
北京师范大学根据艺术团发展需要和考生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考生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注:具有连续两年及以上艺术团(乐团、剧团或舞团等)表演经历,曾获省级比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或市级比赛一等奖(金奖),获得等级测试机构颁发的证书者优先考虑。
四、学校考核及签约资格发放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不分文理科)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两项加权构成的综合成绩,以及各项目招生计划数、艺术团发展需求等,择优确定拟签约资格考生名单。
具备拟签约资格考生与北师大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并在学校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报考程序及测试安排
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选择专业测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等,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及寄送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24日至2015年3月4日;
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login.jsp
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材料邮寄时间:2015年2月24日至2015年3月5日;
材料包括:①《申请表》;②考生中学阶段,在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包含团体名称、团体人数、团内职务等,须加盖中学公章);③考生中学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文艺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④等级测试机构(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蹈家协会及中国歌剧舞剧院)颁发的等级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编100875。收件人:北京师范大学校团委文艺部,邮件务必注明“2015年北师大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字样。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上述材料寄达情况。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责任编辑:商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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