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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河南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3)

2014-02-18 10:45:40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公示

  各级招办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报名资格和报名条件等相关政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流程及操作技术。落实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防弄虚作假。

  对报名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考生资格方面的问题,必须彻底查清,不留疑点。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学校报送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市、区)招办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http://xjxl.chsi.com.cn)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接受其报名,否则,不得接受报名。全省报名信息汇总后,还将与高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进行核对,经查实确属高校在校生报名的,要通知所在高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其高校学籍。对于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往年高考的考生,应要求考生本人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应认真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接受其报名。

  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应往届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同时还要公布省(0371-68101503、68101523)、省辖市、县(市、区)三级招办举报电话。公示期间,各级公布的举报电话要指定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级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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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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