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2014年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3)
2014-01-22 11:02:10
来源:育路教育网
六、录取方案
根据我院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和考生个人才艺的水平,择优选取一部分专业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录取时给予如下优惠:平行志愿填报我院并投档我院者,按考生第一专业录取。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二)本简章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三)被我院录取的音乐特长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院学生艺术团日常训练及演出,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八、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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