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随迁子女 2016年可在惠州参加高考
2013年11月27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2016年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作了明确规定。
日前,惠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惠州市参加普通高考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学校务必让有意向在惠州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考生清楚、明白有关政策规定,提醒考生对照文件中的6项报考条件积极办理或补办相关证明材料。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惠州就读普通高中的,从明年起可以留在惠州进行高考。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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