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山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招收对象
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各招收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招收项目及报名方式
(一)招收类别及条件要求
1、管弦乐类:圆号★,巴松★,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小号,长号,大号,双簧管,单簧管,长笛,小提琴
2、民乐类:高胡★,琵琶★,民族打击乐★
3、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
4、声乐类:美声★,民族★,男低音★
报考以上项目的考生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表演经历。
注:加“★”项目为紧缺项目。
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二)报名方式
1、学生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及填报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附件)(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24日)
2、报名材料:《中山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个人陈述(手写,500字以上)、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表(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高中阶段,市级或以上)。
上述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于2013年12月26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责任编辑:闫桂超)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