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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4年艺考音乐类统考不得自带伴奏

2013-09-26 16:09:29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素质进行客观、准确评定的目的,以利于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美术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美术类各专业新生,更好地培养合格的、符合社会需求的艺术人才。

  二、考查要求

  美术类专业考试以中学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着重考查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

  三、考试科目

  素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

  色彩: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构图能力,对人物的形体与结构和人物特征与动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

  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人物图片,完成一幅人物半身(含手)的素描试卷。

  3.考试要求

  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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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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