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推行高职招考 未录取可参加普通高考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消息称,经福建省招委会研究,福建省决定从2014年起整合原“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简称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简称中职推免)等,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
高职招考每年组织一次
我省高职招考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举行。2014年度考试安排在2014年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实施高职招考后,原“高职单考”、“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职推免”等停止实施。
我省高职招考按招生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两类。面向高中生考试的,不设文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课程满分150分,总分600分。
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等4门,总分600分。其中,语文、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业基础课考生可选考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类别中的一类,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选考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专业基础课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选考音乐类的须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选考美术类的须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
未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
录取时,参加高职招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当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考试成绩互不通用。
本科录取时,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线上生源不足时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向院校提供考生高职招考考试成绩,由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责任编辑:闫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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