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贫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申请路费(2)
两种途径申请学杂费
贫困新生申请学杂费,有两种途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学生可以凭困难证明及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每年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可达14年,由国家开发银行最后审批后发放。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向所读高校提出申请,高校协助学生向经办银行办理的一种信用贷款,每年申请不超过6000元,经办银行审批后发放。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还可申请奖(助)学金
据了解,除了上述的资助政策外,贫困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从大二开始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约占在校生0.3%,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约占在校生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从大一开始就可以申请,约占在校生20%,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湖北分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
据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需要经过班主任、学生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院系审核及公示,学校审核及公示,最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只要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按正常程序申请,经过评审后会正常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
另外,记者从高校获悉,各高校还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其他项目资助措施。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申请。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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