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3年高考4类考生可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2013年山东高考4类考生可享受优先录取政策。4类优先录取考生为:退出部队现役的;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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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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