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高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16-20日(3)
普通类各批次均不设服从志愿
今年辽宁普通类(文史、理工)第一批本科院校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志愿中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剩余计划,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重新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征集志愿”设置:第一批A、B段录取院校均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每个批次(段)后设该批次(段)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段)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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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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