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3高考方案出炉 本科满分600高职450(2)
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
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67号)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定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服从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管理。
(二)志愿填报
2013年零志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提前批次(含军事、公安专科院校)、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按2012年志愿填报方式进行填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99号),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休闲体育本科专业,仍将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教育部在本市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体育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其他院校被列为第二批次。外省市来沪招生院校参照此标准执行。
艺术类专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科专业按往年志愿填报方式进行填报。
(三)考生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次填报: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军事、公安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上中旬。
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本科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后)。
四、全国统考考试与考务
(一)考试的类别与科目
1.表中科目设置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等3门文化基础课科目。其中,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
2.表中科目设置的“1”,指相关课程科目,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及生命科学等6门课程中的1门。文科考生可在政治、历史及地理中任选1门;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学及生命科学中任选1门。
为了有助于高校公平录取,2013年仍沿用往年方法进行分值调整,即在考试评分后,按文、理两类分别对相关课程科目的成绩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分计算“3+1”的总分。
3.凡在本市报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须参加“3+1”的统一考试。“3+1”的总分满分为60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课程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仅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需参加“3”的统一考试。“3”的总分满分为450分,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的满分均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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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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