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3年高考音乐术科考试大纲(3)
(三)其他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3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4.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考试前,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及考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场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和形式
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一)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注:(1)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
(2)外国歌剧咏叹调不能移调演唱,其他歌曲可移调演唱。
3.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100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
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注:考生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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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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