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美术专业基础课统一考试大纲(3)
(三)速写
1.考试内容范围
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2.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必须在画纸的同一页面内完成作画;
(5)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约占15%
比例、透视与结构 约占35%
人物整体动态效果 约占25%
速写表现技法 约占25%
附录: 部分样卷示例
素描样卷1
一、题目:石膏像
二、形式:写生
三、考试要求:
1.作画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
2.限用铅笔或炭笔表现;
3.不得在试卷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四、考试时间:18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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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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