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3)
三、测试
1.时间、要求
(1)2013年1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全天(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在校内进行测试。
(2)考生按照测试时间安排,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证书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请提前30分钟做好测试准备)。
(3)为保证考场秩序,除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请在场外等候。
2.测试内容
(1)声乐:演唱作品一首(自带伴奏)、音程构唱、分解和弦模唱、简谱或五线谱视唱。
(2)钢琴、手风琴:演奏作品(相当于中央院九级、中国音协十级)一首(自选)、视奏、即兴伴奏(指定)、演唱作品一首(非通俗)、简谱或五线谱视唱。
(3)舞蹈:表演(舞蹈片段)、基本功、模仿、自述。
(4)管弦乐:演奏作品一首(3分钟)、视奏(视需要而定)。
3.公布结果
2013年1月2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后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艺术特长生报名”,查询测试结果。
四、其它说明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相应政策,安排在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进入艺术特长班学习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在校学习期间须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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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