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招生专业: 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等共12个专业及2个招生大类。
四、报名条件
1.北京市考生达到北京市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2级或以上水平。
2.其他省、市和自治区的考生,需参加2013年清华大学冬令营艺术周测试并达到75分(含)以上水平或北京大学冬令营艺术周测试并达到各项目小类排名前50%(含)水平(凭此条件报名的考生在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时需明确选择,以上两校冬令营时间如与我校测试时间冲突,恕不协调解决,视为考生自行放弃)或已参加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统一水平测试并已获得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报名期间未参加测试或已参加测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
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为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歌剧舞剧院、北京舞蹈学院。
3.对于表演类的考生,若不具备以上报名条件,须在高中阶段获得省部级以上艺术表演荣誉,并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报名期间未参加比赛或已参加比赛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参赛照片等证明材料。
注意:考生必须在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原件,未能及时提供者将不能参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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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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