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异地高考实施方案(3)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依据随迁子女升学考试人数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随迁子女的基本信息,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管理办法,为随迁子女就地参加升学考试提供科学、规范、准确的基础依据。各教育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释疑工作,营造良好的升学考试环境;要认真做好随迁子女的报考指导、服务工作,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提供良好、便利的报考条件,办人民满意的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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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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