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稳定住所成湖北异地高考硬指标
“我们打工的总是到处跑,住所也不是很固定,孩子能不能在这边高考呢?”昨日,看到本报关于湖北省异地高考方案的报道,来自浙江的徐先生致电本报咨询。
徐先生的孩子目前在武昌一所初中读初一,异地高考方案让他感到有些困惑,“随迁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一条,确实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在工地上做事的农民工,可能半年或一年换一次做工的地方,住所也可能随之改变,那他们能不能叫有稳定住所呢?”徐先生担忧地问。
对此,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负责人表示,湖北省异地高考设置的条件,是根据国务院转发的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以及《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来制定的。“稳定的住所”可以通过房产证或居住证明来体现,外省户籍人员租赁的房屋住所,只要有相关部门的证明即可。若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更加明确的地方,政府部门会进行进一步的细致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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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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