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2013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3)
六、专业考试科目: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科目:① 素描(黑铅笔)100分;② 色彩(水粉)100分。总分200分。※请考生自备画具
⒉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考试科目:
(1)初试:① 量体;② 走台(泳装自备);③ 语言表达能力。
(2)复试:①走台(休闲装自备);② 才艺表演。总分200分。(吉林省考生4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
(1)面试:(60分,时间2分钟,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语言表达(20分):自我介绍,基本素质考察,时间30秒。
特长展示(40分):考生可在声乐、器乐、美术、舞蹈、朗诵、曲艺、小品等艺术类特长中任选一项。
(2)笔试:(140分,观看短片及写作,时间150分钟)
影视作品分析(80分):观看影视作品并撰写影视评论,字数在800字以上。
命题创作(60分):根据给定题目编写影视故事,500字以上。
七、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以身高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70%
+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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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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