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异地高考”方案出台 统一安排补报名
我省日前出台《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并没有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社保证明,而只需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即可,门槛较低。《方案》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我省规定,对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中考的,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对报名参加我省高考的随迁子女,学生须有我省两年以上高中学籍,同时须提供家长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后,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待遇。
据悉,《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以从县级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居住证从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房屋可以有产权,也可以是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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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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