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南大学美术类招生简章(3)
四、录取原则
1、西南大学招生的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中有任何一科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2、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文化成绩、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校考成绩相加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理科考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绘画(书法方向)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书法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五、新生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责任编辑:韩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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