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办法(3)
五、录取办法
签约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批)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时,予以录取。
签约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中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单独考试名单。通过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六、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七、咨询方式
上外招生办公室:021-55386006、55381647
上外体育教学部:021-35372986、67701408
E-mail:zhangjing5138@sina.com(棒球);wangjun701011@sina.com(棒球);ysun@shisu.edu.cn(围棋)
八、本实施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若教育部调整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本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调整。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体育教学部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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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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