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四、录取方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项测试合格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分三个层次录取。
(一)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予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
(二)成绩突出(一级或接近一级),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三)经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和队伍建设确实需要的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体育部咨询电话:(010)68912534;传真:(010)68912531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
招生办公室邮箱:admission@bit.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理工大学体育馆南厅A15房间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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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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