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13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2)
六、录取及签约
1、通过我校两个考点文艺特长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北工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
2、通过我校文艺特长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报考学校志愿时必须将西北工业大学填为第一志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否则将视为违约,不予录取。
七、考试内容及要求
1、舞蹈类:表演自备舞蹈作品一个、即兴舞蹈表演、基本功、技巧展示。
2、声乐类:演唱两首自选歌曲,评委视具体情况可随时叫停。
3、表演主持类:
主持:虚拟主持两个(主题自定、风格不同),即兴命题、其他才艺。
表演:自备作品一个,即兴命题表演。
4、器乐类及打击乐类:演奏自备乐曲一首,随机抽题试奏一首。
5、器乐类考生一律自带乐器(钢琴除外);舞蹈、声乐类考生自带伴奏或光碟(CD光盘)。
八、联系方式
电 话: (029)88430887(团委),88460206(招生办) 传真:(029)88430889
地 址: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团委17#信箱
邮 编:710072
网 址:http://youth.nwpu.edu.cn/,http://zsb.nwpu.edu.cn
团委地点:西北工业大学翱翔学生活动中心西配楼二楼西侧(长安校区)
联系人:马老师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共青团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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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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