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3)
四、专业考试
1、体育专业考试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
2、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2)专项技术:考生在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选一项。
3、考试项目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4、考试评分标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均按2011年修订的专业考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考生可登陆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或www。zk789。net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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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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