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3)
2012-11-27 09:20:46
来源:育路教育网
四、录取工作
1.录取政策将按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制定的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须按公办本科普通类批次院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院校志愿栏)报考我校。
五、本实施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处,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六、本实施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网址:bkzs.njnu.edu.cn
咨询电话:025-83720759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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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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