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13自主招生简章(4)
八、录取办法(一)收到中央财经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二)A、B、C、D类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分别达到中央财经大学在当地同科类调档线下5分、10分、20分、3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中央财经大学将予以录取。
参加特长测试并取得特长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中央财经大学在当地同科类调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中央财经大学将予以录取。
所有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的资格考生进校后不享受学校转专业政策。
(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专业依据《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进行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与第一批次录取同时进行的省份,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中央财经大学在当地同科类调档线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专业按照学校招生规定参加正常专业录取,考生可在所录专业与自主选拔录取认定的专业中选择其一。
九、监督机制(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自主选拔录取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认定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6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3年1月10日后(四)网上缴费时间:初审通过后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缴费(五)测试时间:2013年2月25、26日
(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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