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四、录取原则
1、资格认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向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申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按省级招生部门的安排参加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或资格认定。未取得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文化课成绩要求:南开大学将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测试合格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根据运动项目和运动水平分别给予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达到二本线的65%以上予以录取;运动水平特别优秀者,可参加单独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
3、如果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新文件为准。
五、监督机制
1、南开大学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服务信息:
外地考生乘火车来津,可在天津站乘8路、832路;西站乘952路;北站乘12路公交车到八里台站。考生如需校内住宿:请提前联系南开大学接待服务中心预定部022-23509333;022-23501555。如需购买返程火车票,联系南开大学订票室:022-23508162。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体育部022-23502801;招生办公室022-235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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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志霞)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