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哪些学生适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6)
以上这些独具特色的“招生计划”可以说是名校生源竞争的一种新方式。它在方便高校更有针对性地选拔不同特点考生的同时,也方便学生根据自己特点和专长提前锁定特色高校。
除了上述列举的几个顶级的院校自主招生特殊要求外,其它的接近70所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要求归纳起来也不外有以下18项内容,这些内容其实主要包含两大含义——学生的自身优势和学校的需求:
1.品学兼优,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曾公开发表过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论文(限第一作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和“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并获一等奖和特等奖;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英语竞赛获得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5.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一等奖和特等奖;
6.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及国际重大比赛获奖;
7.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
8.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9.省级英语竞赛(演讲、辩论比赛等)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10.有航空模型(制作和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和世界级比赛名次;
1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省赛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12.高中阶段同时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二等奖以上;
13.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14.获得“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二等奖以上;
15.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16.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且成绩优秀者;
17.在民乐、舞蹈方面具有一定的特长(其中民乐单项须获得七级以上合格证书或者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舞蹈须获得五级以上合格证书或者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者;
(责任编辑:韩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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