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201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中国教育在线讯 成都学院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体育生活,促进成都学院高水平运动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作为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之一,2012年成都学院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结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成都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招生考试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处、招生办、体育学院等单位的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整个招生考试过程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组长由招生办专职负责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处、招生办的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全过程中的具体事务。体育学院成立本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组员由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该工作小组接受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并负责专项测试过程中的具体事务。
二、招生项目
武术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其中,拟招收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省控线65%以上的二级运动员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具体的招收人数还要根据队伍建设需要确定。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2年8月31日)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五、招收专业
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
六、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2年3月1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haosheng.cdu.edu.cn),从右上角的“网报系统”中选择“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用身份证号进行注册/登录后,认真填写《成都学院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上传不超过50KB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确认提交后,用系统打印功能打印该表,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后,将报名表原件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的复印件用快递方式寄至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610106),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0日,以邮戳为准。
七、选拔考试
(一)体育专项测试
1.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公正的考核。
2.体育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文化考试
1.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需在生源所在地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文化科目考试,其他考生则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难度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3.文化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韩志霞)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