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最早正式建有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同时也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由打击乐团、室内乐团、合唱团、舞蹈团等团体组成。以上团体不但活跃在校内的艺术舞台上,同时也在北京市乃至全国的艺术活动中为学校争得了多项荣誉。为了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已按照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成绩合格,且其艺术特长符合我校相关要求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1.器乐类
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二胡、扬琴、琵琶、阮、笛子、笙、民族打击乐。基本功扎实,有良好的乐感及音准。
2.声乐类
唱法不限。懂乐理,识谱,乐感好,音色纯正,能够担任独唱者优先,五官端正,擅长表演。
3.舞蹈类
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国标舞。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
以上项目共计招收20名。
四、录取办法
1、确定合格名单。根据该生在我校获得的专业测试成绩,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艺术获奖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我校将合格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由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进行资格确认,经确认后的合格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我校也将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2、录取原则: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可自愿与我校签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须把我校填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须将我校作为第一个学校填报志愿)方能享受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相应优惠政策,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测试情况等综合因素,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安排在我校相应专业学习,在校期间为大学生艺术团服务。
五、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教育部政策有所调整,将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责任编辑:李书信)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