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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华北电力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2)

2009-11-20 10:38:53 来源:腾讯教育

  六、录取办法:

  1、填报志愿: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在我校同批次投档前提前单独投档的省(市、区),考生必须在自主招生志愿学校、与我校同批次录取的第一志愿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省、市、区的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同时填报我校。

  (2)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3)在高考成绩不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

  (4)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

  不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在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学校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不满足所选报专业的情况下经征求个人意见仍不服从专业调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我校招生网进行确认的,均按放弃自主选拔入选资格处理。

  2、优惠分数: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1:1投档线下20分(以满分750分为标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安排: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以满分750分为标准)加20分与普通高考考生一起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并审查、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下一年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与说明:

  1、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2月5日。

  2、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09年12月10日(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逾期将影响申请人的考试资格评定,有条件的中学烦请根据考生报考校区统一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以防材料遗漏)。

  2、测试通知:2009年12月15日分别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查询,获得考试资格的同学自行打印考试通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

  3、测试确定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09年12月23日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考试。

  4、测试时间:2010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

  6、测试结果查询时间:2010年3月底前。网上查询测试结果,所有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7、由于初审合格的人数和最终录取人数十分有限,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

  九、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十、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上述办法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责任编辑:王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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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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