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改不能总成“烂尾楼”(2)
在教育决策机制不变的情况下,对政府部门贸然推出、缺乏配套的新政“喝彩”,是不理性的。更重要的是,当前的教育改革,如果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将无法触及改革的真正命题,即教育放权问题。上述三项改革,都无一例外没体现政府对学校的服务,而只是强调政府对学校办学的直接干预。拿湖南的取消文理分科来说,政府应该做的是探索建设合理的考试升学制度,具体的教育教学组织,应由学校按照《教育法》的规定进行,政府不改革高考制度,却把管理的行为具体到学校该怎样给学生上课,这是典型的管评办不分,违背管评办分离的改革方向。拿成都取消奥数的几条“铁令”来说,真正的铁令应该是政府部门切实履行教育投入责任、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模式、促进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均衡,当各中小学的办学质量大致一致时,还有择校吗?还有围绕择校而来的奥数热吗?而且《义务教育法》已经明确规定政府部门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职责。政府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却去对学校、教师、培训机构下“铁令”,会有怎样的效果呢?事实上,在义务教育资源无法均衡这一问题上,真实的原因,不是历史欠账过多,而是政府部门不愿意加大教育投入,而是以学校间的不均衡发展,制造收费空间,以弥补自身教育投入不足;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势交易空间,当各校资源已然均衡,政府部门将完全从管理者转为服务者,手中将没有了优质资源可供寻租。
不要让改革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总成为“半吊子工程”、“烂尾楼”,就必须建立科学、民主的教育决策机制,赋予受教育者、办学者在教育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政府部门主导教育政策的制订,同时不愿意放权,除了留下“说过了,就是做过了;做过了,就是做好了”的所谓改革政绩之外,很难对现实的教育发展,有真正意义的促进作用;受教育者、办学者除了被这种“改革”折腾之外,并不能从中受益;而教育的问题,在这样的“改革”中,日益严重。回顾过去20多年时间我国教育所推出的各项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政策,再对比当下应试教育以及学生能力与素质的现实,这种教训还不够多吗?是应该对教育改革模式和思路进行全面调整的时候了。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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