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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通知书须由挂号信送至本人 不允许代收

2009-05-15 10:39:21 来源: 南方报业网—南方都市报 

罗彩霞事件”中录取通知书由他人代领,并非招生制度上有漏洞,而是在执行上缺乏严格规范产生漏洞———昨日,暨南大学招生办主任庄友明对冒名顶替高考事件的第一反应是“匪夷所思”。

有着多年高校招生经验的庄友明说,按照高考招生录取正常程序,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必须是通过挂号信送至本人手中,不允许亲友代收,也不可由亲友到高校当面领取,如果一定要代领,必须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该校以前曾有校职工子女考入本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也要求一定用挂号信寄出。

对于“罗彩霞事件”,庄友明提出疑问:教育部于2003年开始网上招考,罗彩霞是2004年参加高考,考生录取结果都可以在网上查询,考生在录取结束后为什么没有查到?罗没有被“二本”院校录取,但她的分数已达到专科线,如果报考了专科院校,肯定能接到录取通知书,如果当时没有录取通知书就应知道蹊跷,考生若有意识去当地招办查询,冒名顶替事件会得到及时曝光。他提醒每一位正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应该对高考招生录取程序做些最基础的了解。

此事发生之后,不少读者对高考公平性提出了质疑。华南师范大学教科院教授张敏强认为,发生这样的事件深层次原因还是在于人的道德水平,主事者对犯罪缺乏畏惧心,监守自盗也就不奇怪。张敏强说,任何制度都可能存在漏洞,事实上现在的高考招生录取已经很严格了,这两起事件的主事者在各个环节都能一路绿灯,一方面说明人的道德观念涣散,另一方面也说明权力缺乏监督。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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