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四川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介绍
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西部特大城市、四川省省会——成都市。校园占地3300 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2000 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 余人,专任教师近1300 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80 余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400 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30 余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近600 人。先后有8 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和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 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42 名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7 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47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名四川省杰出青年学科带头人计划人选,4名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团队,4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学校历经60 余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师范与非师范并重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2 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4 个学院,64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授权单位,有中国古代文学和基础数学2个博士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硕士授权点,4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学科,2个省重点一级学科,17 个省重点学科,6 个省级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1 个省部共建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6 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1 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 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 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3个省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44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项目,1所有20 余年历史的校中校——四川师范大学美育学校。学校生源遍及全国31 个省(市、自治区)和台湾省、港澳地区。
二.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与文化修养,掌握广播电视及新闻理论,能够担当新闻播音、综艺类节目以及电视台娱乐、生活栏目的播音与主持人、出镜记者等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双语播音与主持、出镜记者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播音学、播音发声学、播音基础、主持人学、朗诵、解说词写作、表演、新闻理论、广播电视新闻写作、摄影、新闻采访、电视文艺、中英文主持艺术、英美文学、中外新闻理论与业务、西方文化、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非线性编辑、平面设计、报刊编辑和广告策划等。
导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导演艺术规律和理论,能够从事导演、电视策划及栏目策划编导、电视制作、摄影摄像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入校后,还将根据学生意愿和专业条件分别按照影视编导、摄影与摄像等专业方向予以培养。
主要课程:录音基础、音乐基础、视听语言、美学、色彩学、艺术概论、中外电影史、美术作品分析、中外文学、影视导演基础、影视剧创作、影视大师作品读解、影视精品赏析、绘画基础、摄影构图、广告摄影、电视摄像、数字图象处理技术、新闻摄影、影视光线艺术、纪录片创作、科教片创作基础、节目制作、影视剪辑学和影视动画等。
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歌舞与演艺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艺术与文化修养,具备从事话剧表演、电影和电视表演等职业的职业素养与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话剧表演、影视表演、语言基础、形体、舞蹈、声乐、戏剧名著赏析、名片分析、导演基础、化装、中国电影史和剧作理论等。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
②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和表演专业仅招收文科考生;
③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表演等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 米、男生不低于1.72 米;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播音类
播音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其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①初试:考试科目为:朗诵(含自我介绍,考生自备)、特长展示(考生自备),共计2 门。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考生方能参加复试考试。②复试:考试科目为:播音测试、即兴主持,共计2 门。播音测试、即兴主持2 科成绩满分均为150 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 分。
2.编导类
考试科目为: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共计2 门。其中,笔试科目命题编写故事的考试时间为90 分钟。命题编写故事、编导创意2 科成绩满分均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200 分。
3.影视表演类
考试科目为:朗诵、特长展示(考生自备)、命题表演,共计3 门。朗诵、特长展示和命题表演3科成绩满分均为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 分。
五.学费标准
艺术设计12000 元/生·年
表演、导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15000 元/生·年
注:以上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对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相关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户籍证明);②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③1 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 张。
2.考生在报名现场需缴纳报名考试费:①编导类和影视表演类150 元
②播音类初试100 元、复试50 元
3.考生只能在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参加考试,不得跨省借考。
4.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招考试。
5.报名时间及地点参见第七条: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七.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层次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拟招生人数 就读学院 725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类 505 电影电视学院
导演 编导类 200 电影电视学院
表演 影视表演类 85 电影电视学院
注:1-分省计划待教育部正式下达后,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
(http://zjc.sicnu.edu.cn/)上公布。
2-考试时间、地点安排一览表
川师大影视学院2009年省外艺术类招生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 ||||
序号 | 省份 | 考点 | 考点设置地点 | 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
1 | 河南 | 郑州 | 郑州二十四中学 | 1-17-18/1-19-20 |
2 | 黑龙江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17-18/1-19-20 |
3 | 山西 | 太原 | 山西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 2-07-08/2-09-10 |
4 | 广东 | 广州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 2-10-11/2-12-12 |
5 | 陕西 | 西安 | 西安工程大学 | 2-13-14/2-15-16 |
6 | 山东 | 济南 | 潍坊市 | 2-15-16/2-16-18 |
7 | 湖南 | 长沙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22-23/2-24-25 |
8 | 湖北 | 武汉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2-23-24/2-25-26 |
注:四川、重庆市考生都参加省市招办举行的联考,学院认定重庆市联考美术、导演、播音、表演类成绩。 | ||||
八.各相关学院所在地
美术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 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电影电视学院: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9 号
九.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
按照我校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美术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②编导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③播音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④影视表演类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说明:由于专业考试总分分值、文化考试总分分值并不相同,为确保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
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计算基数相同,综合成绩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专业折算成绩、文化折算成绩为
计算基数并按既定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百分制的要求对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分别折算: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十.专业成绩的通知与查询
1.我校将在2009年4月30 日前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上开通“四川师范大学2009 年
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供考生成绩查询。
2.对于参加我校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在2009 年4
月30 日前后登陆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四川师范大学2009 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
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学校不再通过邮寄渠
道向考生寄送《四川师范大学2009 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 号
邮 编:610068
联系电话:028-84768899
传 真:028-84763388
网 址:http://zj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