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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的要求,学院结合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22
(三)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层次
(一)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性质:民办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就业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第七条实施机构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监督机构
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以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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