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工作11月下旬进行
2005-10-28 13:32:37 来源:北京考试报
据悉,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招生院校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线的考生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
考试院要求,成人高等学校未经计划部门批准,不得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学校确定的实际录取线也不能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而艺术类专业(史论、编导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高起本最低控制线不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线的70%,高职不低于60%。高职(高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如果上线考生不足,投档分数最低不低于同科类高职(高专)最低控制线的70%。
据了解,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学校不能录取时,将参加有计划剩余的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学校不能录取,对同意调剂的考生,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