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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成考作弊人数过百 教育人士呼吁出台《考试法》

2005-10-21 08:23:16 来源:南京晨报

近年来成人高考作弊猖獗的现象,在上周刚刚结束的2005年全国成人高考中再次上演。记者了解到,尽管有关部门事先严厉警告并加强了防范措施,但顶风作案者仍然不少。据考试部门反映,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对作弊者的惩处权限有限,难以做到将作弊者“绳之以法”。

  据了解,早在此次成人高考开考前,南京市成考办就专门召开会议,要求重点防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替考、夹带等违纪舞弊行为。同时,各考点还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意图通过全社会的监管使考风考纪有根本好转。但来自南京市成考办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刚刚结束的成人高考中,南京市作弊人数仍然过百,除了部分考生因粗心大意将手机带入考场造成违纪,主要的作弊行为便是利用通讯工具发短信、携带纸条和“枪手”替考。而更令人忧虑的是,南京的作弊人数还算少的,由于少数地方监管不力,全省作弊人数更加庞大。

  和自考一样,成人高考中的作弊现象是近几年来的“老大难”问题,令主考部门十分头疼。为解决这一问题,我省成考办近年来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南京市今年甚至“请”出了公安部门,对报名中出现的“枪手”进行了罚款直至行政拘留的处罚。但考试中的作弊现象为何仍屡禁不止?对此,考试部门一位参加过多年巡考的工作人员一语道破天机:还是教育、考试部门处罚的权限不够。“报名时使用假身份证是明显违法行为,公安可以将‘枪手’绳之以法。但如果不涉及假身份证,考生在考场里用各种手段如手机作弊等,那就没有办法抓他了。”

  据南京市成考办有关人士介绍,一旦发现考生作弊,只能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最多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成绩。记者了解到,这样的风险并不足以震慑考生,而那些混迹考生队伍的“枪手”则更加“逍遥”,一旦被发现,监考老师无权抓他们,也无法记录在案,这是他们胆大妄为的重要因素。

  针对成考、自考中猖獗的作弊现象,教育部门有关人士呼吁,尽快出台《考试法》。南航学生处处长丁秀东认为,对于各种有社会人员参加的考试,的确需要有个法规来约束。“校内学生有高校教育,社会人员又有谁来教育呢?”从作弊行为来看,高校内存在的只是极少数,还没有形成大风气,而社会人员的作弊之风则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从大的考试层面来看,出台《考试法》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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