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济南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2004-08-30 11:36:39 来源:
2004年济南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并选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三种。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⒈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专科毕业证书的审验工作由招生学校在考生报到时进行。考生必须保证录取后能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报到,方可报考专升本,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者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报考。
⒉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除上述要求外,按照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的要求,考生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⑵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⑶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⑷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今后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未取得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在此我们提醒考生请慎重填报以上专业志愿。
三、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
从2004年起,成人高校招生不再免试招收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学生,拟报考的考生需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人数纳入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
四、报名
⑴报名时间:2004年8月20日至8月31日下午19时,逾期不予办理。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9:00。
⑵报名地点:各区县(市)招生办公室。五区招生办公室的地址如下:
历下区招生办公室:按察司街66号(青龙桥往西第一个路口往北)。
市中区招生办公室:纬二路162号(经七纬二路口往南200米路东)。
天桥区招生办公室:小纬北路9号(天桥宾馆北侧)。
槐荫区招生办公室:经四路681号(1路公共汽车终点站)。
历城区招生办公室:辛祝路68号(11、30、91路公共汽车到济南纱布厂站下车向北)。
⑶报名手续: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异地就业人员,要凭所在企业和单位的劳资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报名。
报名时,考生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无效),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报名所需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无身份证的考生,请于8月30日至31日到就近的报名点报名,并签订保证书。
⑷报名程序:今年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采集信息和组建电子档案时要求考生在报名现场照像和填涂信息卡。具体报名流程:首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交费后领取有关报名材料,然后进行电子照像,填涂信息卡、最后读卡、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由考生本人校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复核所填表、卡的内容,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然后在《考生信息确认单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⑸填报志愿:信息卡设有两个顺序志愿,没有调剂志愿,考生可填报两个同层次、同科类的学校志愿。不同层次、不同科类之间不能兼报。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04年9月23日-9月25日考生持“准考证领取卡”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无效)、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和《准考证》入场,经监考老师核对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
六、高中起点本、专科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按文科数学复习考试大纲复习备考,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理科类加试“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加试“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每科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
1、高中起点本科:
文史(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理工(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2、高中起点专科(高职):
文史(艺术)类、理工(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
3、“3+1”类专科(高职):
医疗、高护、西医类:语文、数学、外语、医学综合。
中医药类:语文、数学、外语、中医综合。
公安类:语文、数学、外语、公安专业基础。
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招生学校可在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9月底前,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七、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科目均为3门,即2门公共课(政治、英语)、1门专业基础课。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外语中的小语种由省招办组织命题),实行全国统考。考试科目如下: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详细对照表见《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对照表》。
八、考试时间
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时间为10月16日至17日。
九、命题范围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2002年8月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命题范围不超出《大纲》的规定内容。
《大纲》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两部分。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大纲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理化、史地7个科目,共1册,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出版发行;专科起点升本科大纲包括英语、政治、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和医学综合10个科目。为方便报考不同学科专业的考生复习,分为6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新《大纲》从2003年成人高校招生开始起用,适用期限至2004年。
公安类院校所有专科层次招生专业、医学(除药学类和中医学类外)专科层次专业、中医中药类专科层次专业专业基础课,由公安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个部门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组织命题。
十、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阅试卷。
十一、录取
⒈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⒉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遣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⒊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按科类划定。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高中起点升本科的体育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⒋录取时,省招生办公室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院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⒌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①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②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⒉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招生办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⒋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招生办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⒌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十三、符合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又称“特殊考生”)审批手续的办理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成人高考报名期间,持居民身份证、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优秀运动员还需持《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到济南市招生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年龄在25周岁以下(不含报考艰苦行业的考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各区县(市)招生办公室报名以后,请于2004年8月27日-8月31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准考证领取卡,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年满25周岁(含25周岁)的考生,不需要办理任何登记手续,录取时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加分。 [color=#000000] [/color][color=#FF0000] [/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