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成考高起点和专起点考试科目
2004-03-05 10:23:06 来源:中国招生考试在线
考试科目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任选一种。其中,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1、高中起点升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含外语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含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含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3、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中医药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
院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统考科目均为四门。三门公共课与高中起点升专科(高
职)考试科目相同,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一门专业课分别由公安部、卫生部、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和司法部组织命题。
考试科目如下:
(1)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
医学综合。
(2)中医学类及中药学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中医综合。
(3)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开设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监狱(劳教)基础。
(4)公安类院校全部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公安专业基础。
艺术类、优育类专业加试的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
(二)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
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试题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招生院校提出语种要求,由考生从中任选一种。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药学(一级学科):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高数(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政治、外语、高数(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民法由司法部组织命题,日语、俄语由考试院在招办自行组织命题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
题。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可在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已在《考
生必读》的《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任选一种。其中,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1、高中起点升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含外语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含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含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3、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中医药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
院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统考科目均为四门。三门公共课与高中起点升专科(高
职)考试科目相同,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一门专业课分别由公安部、卫生部、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和司法部组织命题。
考试科目如下:
(1)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
医学综合。
(2)中医学类及中药学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中医综合。
(3)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开设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监狱(劳教)基础。
(4)公安类院校全部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公安专业基础。
艺术类、优育类专业加试的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
(二)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
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试题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招生院校提出语种要求,由考生从中任选一种。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药学(一级学科):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高数(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政治、外语、高数(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民法由司法部组织命题,日语、俄语由考试院在招办自行组织命题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
题。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可在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已在《考
生必读》的《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