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专升本民法考纲
2003-08-28 14:26:00 来源:中国招生考试在线
民  法
总 要 求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逐步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掌握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民法理论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复习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总论
一、民法概述
【要求】
了解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部门与其他法律部门或法律规范系统的关系。了解我国民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了解民法渊源的概念及其种类。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涵及其运用。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民法在时间上、空间上和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解释及适用的方法。
(一)民法的概念和意义
1.民法的概念及其理论分类
(1)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和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
(4)民法和商法
(5)公法和私法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的作用与意义
(二)我国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1.民法渊源的概念
2.民法渊源的种类
(1)制定法
法律(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民事特别法)、行政法规中的民事规范地方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的民事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2)习惯法
3.民法的解释与类推适用
4.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3)对人的适用范围
(三)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意义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的原则
(4)公平原则
(5)等价有偿原则
(6)诚实信用原则
(7)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要求】
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掌握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的内容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分类,尤其要掌握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的概念、分类。理解权利保护方法。特别注意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准确识别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要素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及其本质
(三)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3.绝对权和相对权
4.主权利和从权利
5.原权和救济权
6.既得权和期待权
(四)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
1.公力救济
2.私力救济
(1)自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2)自助行为
(五)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
(六)民事法律事实
1.概念与分类
2.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三、自然人
【要求】
了解自然人的基本内涵。理解监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其意义;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要件、后果。理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的概念,尤其是其财产责任。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及有关制度。
(一)自然人的概念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无民事行为能力
5.民事行为能力的变更
(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1.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要件
2.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五)监护
1.监护的概念
2.监护的设定
(1)法定监护
(2)指定监护
3.监护资格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4.监护人的职责和责任
5.监护的终止
(六)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和住所
(七)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八)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九)个人合伙
1.概念与特征
2.合伙协议
3.合伙的财产
4.合伙的经营
5.合伙的债务
6.入伙及退伙
7.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四、法人
【要求】
了解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了解其设立、变更和消灭的程序。理解法人的特殊权利能力与特殊行为能力。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掌握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成立条件。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法人的分类
1.公法人与私法人
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3.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
4.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5.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
6.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
(四)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五)法人的成立与法人的机关
(六)法人的变更、终止及清算
五、民事法律行为
【要求】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理解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类型及效力。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掌握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分类理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以及共同行为
2.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3.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4.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
5.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6.主行为与从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成立要件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1.主体合格
2.内容不违法
3.意思表示真实
(五)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条件的种类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期限的种类
(六)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推定形式
4.沉默形式
(七)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点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虚构的民事行为与恶意通谋的民事行为
4.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5.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6.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
8.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
9.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见“合同的效力”)
(八)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点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
3.无权处分行为(见“合同的效力”)
4.无权代理(见“无权代理”)
(九)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3.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见“合同的效力”)
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
(十)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
六、代理
【要求】
理解代理的类型及其设定根据。掌握代理的概念与特征。理解有关代理权正确行使的规定。掌握无权代理及表见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1.代理的概念
2.代理的法律特征
(二)代理权的发生
1.委托代理
(1)授权行为
(2)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关系与基础法律关系
(4)代理权的范围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三)代理权的行使
1.代理人的义务
2.代理权的限制
3.复代理
(四)表见代理
(五)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
2.无权代理的效力
(六)代理权的消灭
七、时效和期间
【要求】
了解时效的概念、种类及意义。掌握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断、中止和延长;掌握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掌握期间的计算方法。
(一)时效的概念与意义
1.时效的概念
2.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
3.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4.诉讼时效的意义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的开始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
(五)诉讼时效的中止
(六)诉讼时效的延长
(七)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八)期日与期间
第二部分 人身权
一、人身权概述
【要求】
了解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1.人身权的概念
2.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二)人身权的分类
1.人格权
2.身份权
二、人身权的种类
【要求】
掌握我国民法所保护的各种人身权的概念。
(一)生命健康权
(二)姓名权
(三)肖像权
(四)名誉权
(五)隐私权
(六)荣誉权
(七)亲属权
(八)监护权
第三部分 物权
一、物权概述
【要求】
解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了解物权法的原则。掌握物权变动的要件。
(一)物权的客体——物
1.物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2.物的分类及意义
(二)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
2.一物一权
3.物权的公示、公信
(四)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
2.他物权
(五)物权的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概念
(2)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
2.动产物权变动
(1)动产物权变动的概念
(2)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
二、所有权
【要求】
了解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了解相邻关系的规定;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所有权得丧变更的方式。掌握所有权的权能。掌握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三)所有权的权能
1.占有权能
2.使用权能
3.收益权能
4.处分权能
(四)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五)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1.先占
2.拾得遗失物
3.发现埋藏物
4.善意取得
5.添附
6.天然孳息之取得
(六)所有权的请求权
1.返还原物
2.排除妨碍
3.防止危险
(七)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与相邻权的概念
2.具体的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
(八)共有
1.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2.按份共有
3.共同共有
三、他物权
【要求】
了解占有的概念、分类及效力。理解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各种具体他物权的内涵及其法律特征和效力。掌握他物权的概念及分类。
(一)他物权的概念
(二)他物权的特征
(三)用益物权
1.国有企业经营权
2.农村承包经营权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4.自然资源使用权
5.宅基地使用权
6.采矿权
(四)担保物权
1.抵押权
2.质押权
(1)动产质权
(2)权利质权
3.留置权
(五)占有
1.占有的概述
2.占有的分类
3.占有的效力
第四部分 债权
一、债的概述
【要求】
了解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债的几种主要分类及其意义。
(一)债的概念和特征
1.债的概念
2.债的特征
(1)主体特征
(2)内容特征
(3)客体特征
(二)债的种类
1.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6.主债与从债
二、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要求】
理解债的发生根据。理解债的变更要求。掌握债的消灭原因。
(一)债的主要发生根据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二)债的变更
1.债的内容变更
2.债的主体变更
(三)债的消灭
1.履行
2.解除(见“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3.抵消
4.提存
5.免除
6.混同
三、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要求】
了解债的担保的概念、特征和意义。掌握债的担保方式及其法律要求。
(一)债的担保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1.债的担保的概念
2.债的担保的法律特征
3.担保的作用
(二)我国《担保法》规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及其法律要求
1.保证
(1)保证的概念
(2)保证的设定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的效力
2.抵押(见“担保物权”)
3.质押(见“担保物权”)
4.留置(见“担保物权”)
5.定金
(1)定金的概念
(2)定金的种类
(3)定金的效力
(三)债的保全
1.债的保全的概念
2.债的保全的方式
(1)债权人代位权
(2)债权人撤销权
四、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要求】
了解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不当得利之债与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
(一)不当得利
1.不当得利的概念
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3.不当得利的处理
(二)无因管理
1.无因管理的概念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3.无因管理的处理
五、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要求】
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解除。
(一)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1.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特征
3.合同的种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3)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4)主合同和从合同
(5)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
1.要约
2.承诺
3.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4.缔约过失责任
(三)合同的效力
1.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
2.我国《合同法》关于几种特殊情况下所订合同的效力的规定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2)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概念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合同履行的内容
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顺序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5.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和效力
六.合同法分论
【要求】
了解各类合同的当事人概念和特征。掌握各种合同中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
1.承揽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
(三)提供劳务的合同
1.运输合同
2.保管合同
3.仓储合同
4.委托合同
5.行纪合同
6.居间合同
(四)技术合同
1.我国《合同法》对技术合同的一般规定
2.技术开发合同
3.技术转让合同
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概述
【要求】
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知识产权的种类。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1.知识产权的概念
2.知识产权的特征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1.著作权
2.专利权
3.商标权
4.其他智力成果权
(三)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二、著作权
【要求】
了解著作权的主体范围、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内容和著作权的保护方法。掌握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著作权与邻接机的关系。
(一)著作权的主体
1.作者
2.作者以外的著作权人
3.特殊情况下著作权的归属
(二)著作权的客体
1.作品的概念
2.作品的构成要件
3.作品的分类
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三)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人身权
2.著作财产权
3.著作权的取得
4.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5.著作权的限制
(四)邻接权
1.邻接权的概念
2.邻接权的种类和内容
(五)著作权的保护
1.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三、专利权
【要求】
了解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取得程序及保护。掌握专利权的取得条件、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
2.职务发明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权利归属
(二)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4.不授予专利权的智力成果
(三)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法律要求
2.外观设计的新颖性要求
(四)授予专利权的程序和专利权的撤销、无效与终止
1.专利申请的种类和要求
2.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
3.复审的程序和复审决定的法律效力
4.专利权的授予
5.专利权的撤销、无效与终止
(五)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1.专利权的内容
2.专利权的限制
(六)专利权的期限
1.发明专利的期限
2.整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期限
(七)专利权的保护
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类型
3.侵犯专利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商标权
   
【要求】
了解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注册、商标权的争议、无效与终止。掌握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商标权的期限和续展、商标权的保护。
(一)商标概述
1.商标的概念
2.商标的种类
3.商标的作用
(二)商标注册
1.商标注册的原则
2.商标注册的实体条件
3.商标注册的基本程序
(三)商标权的争议、无效与终止
1.商标权的争议
2.商标权的无效
3.商标权的终止
(四)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商标权人的基本权利
2.商标权人的主要义务
(五)商标权的期限与注册商标的续展
1.商标权的期限
2.注册商标的续展
(六)商标权的保护
1.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2.侵犯商标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 继承权
一、继承制度的概述
【要求】
了解继承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掌握遗产的概念和范围、继承权的行使与继承权的丧失。
(一)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1.继承的概念
2.继承的特征
(二)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2.继承权男女平等
3.养老育幼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
(三)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1.遗产的概念
2.遗产的范围
(四)继承权的行使和继承权的丧失
1.继承权行使的一般法律要求
2.继承权的丧失
(1)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2)继承权丧失的确认
(3)继承权丧失的后果
二、法定继承
【要求】
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理解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1.法定继承的概念
2.法定继承的特征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1.代位继承
2.转继承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四)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配
(1)一般情况下的均等分配
(2)特殊情况下的不均等分配
2.法定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
三、遗嘱继承
【要求】
了解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遗赠的概念和特征及遗嘱的执行。掌握遗嘱的设立、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有效条件。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1.遗嘱继承的概念
2.遗嘱继承的特征
(二)设立遗嘱的形式、内容和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1.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2.遗嘱的内容
3.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三)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1.遗嘱的变更
2.遗嘱的撤销
(四)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应具有遗嘱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形式合法
4.遗嘱内容合法
(五)遗赠
1.遗赠的概念与特征
2.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六)遗嘱的执行
1.遗嘱执行人
2.遗嘱执行的基本要求
四、遗产的处理
【要求】
了解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保管及遗产的分割。掌握继承和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遗赠扶养协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遣赠的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保管
1.继承的开始
2.遗产的保管
(二)继承和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1.继承和受遗赠的接受
2.继承和受遗赠的放弃
(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
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方法
(四)遗产的分割
1.遗产分割的原则
2.遗产分割的办法
(五)遗赠扶养协议
1.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
2.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及其效力
第七部分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概述
【要求】
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掌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民事责任的概念
2.民事责任的特征
(二)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清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清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二、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要求】
了解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侵权行为的概念
2.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
1.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免责理由
(三)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1.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
2.产品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5.在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6.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9.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过错的民事责任
三、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要求】
了解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掌握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
(一)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概念
2.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特征
(二)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
1.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免责理由
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试卷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试卷内容比例:
总论部分 约20%
物权部分 约14%
债权部分 约26%
人身权部分
知识产权部分 约26%
继承部分
民事责任部分 约14%
试卷题型比例:
选择题 约40%
判断题 约14%
简答题 约16%
论述题 约10%
案例题 约20%
试题难易比例:
较容易题 约30%
中等难度题 约50%
较难题 约20%
样 卷
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专科起点升本科民法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3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广义的民法是指( )
A.民法典 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
C.私法 D.民法通则
2.甲擅自处分乙之财产给丙,嗣后,甲概括继承乙之财产,则甲与丙之处分行为有效。这是根据对《合同法》51条进行的( )
A.扩张解释 B.目的性扩张
C.文义解释 D.类推适用
3.股东权是( )
A.财产权 B.支配权
C.身份权 D.社员权
4.自助行为( )
A.只有权利人可为之 B.第三人亦得为之
C.不限于保护请求权 D.一切权利皆可以之求助
5.农村承包经营户是( )
A.国有经济组成部分 B.个体经济单位
C.必须以承包合同为基础 D.须依法核准登记
6.高等学校招收自费学生,有偿提供教学服务,故学校是( )
A.营利法人 B.社团法人
C.企业法人 D.公益法人
7.甲受诈欺与乙订立买卖合同,该合同原则上( )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可追认
8.甲对乙为要约,下列哪种情况该要约可以撤销?( )
A.要约到达乙之前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乙对甲发出承诺之前
D.乙善意地信赖甲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作好了准备
9.甲与乙订立空调购销预约,甲支付5万元,并约定,甲若半年内不与乙签订正式
的购销合同,甲即丧失5万元。反之,若乙半年内不与甲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则
应向甲双倍返还5万元。此时,甲所支付的5万元是( )
A.证约定金 B.预付款
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10.甲与乙约定,由丙为乙刻制一枚藏书章。后乙与甲交恶,未为乙刻制印章。那么
甲对乙( )
A.承担赔偿责任 B.承担履行责任
C.不承担责任 D.与丙承担连带责任
11.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受甲之委托为甲提供抵押物担保债权的清偿。若丁与乙协议,由丁承担甲的债务,此时乙丙所设定的抵押权( )
A.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B.不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C.除非丙有承认的表示以外,不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D.不因丁承担甲之债务而消灭
12.甲与花店约定,于其友6月1日生日时,由花店将99朵玫瑰送至乙处。花店由于雇员的疏忽,于6月3日才履行合同,甲乙拒收,并且拒付价款。此际( )
A.甲因没有催告,不得拒收
B.花店迟延履行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甲可以拒收
C.花店本身无过错,故花店未违约,甲不得拒收
D.甲未给花店合理期限,故不得解除合同
13.下列物品中,不属于不动产的是( )
A.土地 B.伐倒的树木
C.田中的禾苗 D.房屋的地板
14.甲为乙之金钱债务人,债务履行期为6月1日。甲为丙之票据债权人,债权清偿期为5月25日,甲以票据债权与乙设定权利质押。则于5月27日时( )
A.乙不得将票据兑现
B.乙可以将票据兑现,并且以之提前清偿对甲的债权
C.乙可以将票据兑现,并须与甲协议以之提前清偿对甲的债权
D.乙须以甲协议方得将票据兑现
15.下列属于抵押权成立要件之一的是( )
A.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B.债权的发生须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
C.债权已届清偿期
D.债权人须与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
16.债务人向债权人给付定金作为金钱债权的担保,除双方有特约的外( )
A.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用定金拆抵价款,也可以将其返还债务人
B.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定金返还债务人
C.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其折抵价款
D.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只能要求返还定金
17.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 )
A.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B.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C.保证人出于赠与而作保证的,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D.保证人出于赠与而作保证的,原债权人的债权不得移转于保证人
18.下列哪种情况下,必须在依法缴纳与土地出让金相当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A.拍卖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B.变卖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C.变卖乡、村企业的厂房及其所占有的集体土地所得的价款
D.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19.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 )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四年
20.可以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是( )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个体工商户
21.下列哪种情况下构成侵害肖像权?
A.为追求真实的艺术效果,未经公民同意,导演以记实手法将路人的特写镜头作为电影场景的一部分
B.为发泄心中不满,离婚的前夫将前妻的照片置于马桶下面
C.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他人的肖像装饰商店的橱窗
D.新闻记者将有影星参加的场面拍摄后,刊登于报刊
22.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将其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转归自己。此种请求权在性质上是( )
A.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B.准合同上的请求权
C.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D.缔约过失责任
23.下列不得授予专利的是( )
A.发明 B.实用新型
C.科学发现 D.外观设计
24.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的时候( )
A.因著作权之取得无需登记,故设定质权亦无须登记
B.著作权虽无须登记,但其质权的设定却须登记
C.书面质押合同于订立时生效,登记仅为对抗要件
D.只要有口头质押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即可
25.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 )
A.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但以后却有悔改表现的
B.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予以宽恕的
C.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被继承人在其生前又表示宽恕的
D.伪造遗嘱情节严重,以后又有悔改表现的
26.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从( )
A.法院判决之日开始
B.不论判决书有无确定的日起均以法院宣判之日开始
C.以法院判决所确定的日期,没有确定日期的要以宣判之日开始
D.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期间届满之日开始
27.下列哪一个不是死因行为?( )
A.遗嘱 B.遗赠抚养协议
C.遗赠 D.相互继承协议
28.1990年,李英与刘宏结婚,育有一子刘晓,1995年刘宏因病去世,此后,李英一直在侍奉公婆。1996年,李英与王强结婚,仍赡养公婆。1999年刘宏的父亲去世,留下其个人所有的私房一幢,该房屋应由( )
A.李英与刘晓各得一半
B.刘晓与刘宏之母各得二分之一
C.李英、刘晓及刘宏母各三分之一
D.李英、王强与刘晓各三分之一
29.甲企业与乙经纪公司签约,取得丙影星的肖像所有权。甲企业随之将丙的肖像用在了自己产品的外包装上,实际上乙经纪公司并未得到丙影星的授权,此时,丙若要求甲企业停止侵害( )
A.丙须证明甲有故意 B.丙须证明甲有过失
C.丙须证明自己有损失 D.丙须证明甲无权使用
30.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 )
A.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C.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D.共同侵权行为人,应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把答案填在题后的括弧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3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
32.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各类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
33.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在性质上无效。第三人取得该财产的,应当返还给所有权人。( )
34.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从其实际交付时起转移。( )
35.违约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取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36.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 )
37.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38.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与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无论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防代理关系该合同只能约束受托人。( )
39.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一律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40.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个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42.简述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
43.简述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16分。
44.试论民事责任。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199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
(4)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
46.某体育报社记者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在电话中透露说:足球裁判于某在A队与B队的比赛过程中,偏向B队,吹“黑哨”。记者将该事实请示报社领导后,经与张某核实并经领导过目,在该报上刊登了“于某吹黑哨”的消息。
于某见报后,将该报社告上了法庭,诉诸法律,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查明,报社的报道严重失实,但报社声称:报社对消息已尽了形式审查的注意义务,此次报道失实完全是张某故意提供虚假事实所致,报社并无过错,故报社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应向张某请求赔偿。
问:(1)某体育报社的报道是否构成了对于某的名誉损害?于某可否要求该报社停止侵害,登报为其恢复名誉?
(2)若于某起诉张某,张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报社与张某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C 2.C 3.D 4.A 5.C 6.D 7.B
8.C 9.C 10.C 11.C 12.B 13.B 14.C
15.D 16.A 17.B 18.D 19.B 20.D 21.C
22.A 23.C 24.C 25.B 26.C 27.D 28.C
29.D 30.A
二、判断题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三、简答题答案要点
41.(1)留置权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扣留其占有的财产,并以其担保债券得以实现的权力。
(2)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第一,一方按照合同已经占有了对方的财产;
第二,对方没有依约给付应付的款项;
第三,对方没有履行给付义务超过了约定期限。
42.(1)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的授权范围之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被代理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该代理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来承担的法律行为。
(2)代理的法律特征:
第一,代理人须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43.(1)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内容的条款,并在订立合同时一般不与对方协商合同条款,而仅就订立或者不订立合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
(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
第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和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就该条款做出说明;
第三,格式条款的无效:违反合同法有关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格式条款,以及提供条款的一方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均无效。
第四,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时候,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可以作两种以上的解释的时候,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时候,应当以非格式合同为准。
四、论述题答案要点
44.(一)民事责任的概念
它是指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基于法律的特殊规定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狭义的民事责任就是指侵权行为的民事后果。
(二)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
1.民事责任一般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一般是非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特殊情况下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3.民事责任以恢复原状为最高原则,以补偿为其特征。
(三)民事责任的两种类型
1.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所谓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1)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行为的违反性;
其次是损害事实的存在;
再次是两者间的因果关系;
最后是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2)一般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
首先是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公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受害人同意等;
此外是外来原因,包括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和不可抗力等。
(3)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回答中应尽可能详细地阐述九种特殊的民事责任。
2.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1)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并对比侵权责任进行比较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依法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违约责任首先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都是对民事权利的侵犯,这是两者的共同点。
违约责任是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所以其违反的是约定义务;而侵权责任则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故两者的违法性不同;前提不同;侵权的客体不同;违法主体也不同。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其只能产生于合同当事人之间,而侵权行为不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其侵权客体的范围比违约行为要宽。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大同小异,包括违约行为、损害事实、因果联系、过错。
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受害人过错等。
(四)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种方式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排除损失;
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五、案例分析答案要点
45.(一)虽然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条款,但鉴于甲乙之间既没有解除合同的协议,也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鉴于解除权的行使要以通知为要件,故该合同没有解除。
(二)洪水是不可抗力,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履行不能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以后,甲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由于其未尽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商店拒不受领违反买卖合同的义务。因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虽然已过,但本案的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并不特别重要,故即使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才履行,原则上也不允许债权人立即解除合同。因此无正当理由其不得拒绝受领。
(四)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及降价所受的损失虽然同样是由于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但既然合同没有解除,依合同约定运到B地火车站即算交付,故可以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
但甲厂在迟延履行后发货时,并未通知对方,对损失的形成也有一定责任,故依据公平责任也应分担一定的损失。故不论乙商店是否拒绝受领,鉴于货物业已交付,所以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即使是不可抗力亦要由乙商店承担主要责任。
46.(一)报社的报道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故于某可以请求报社停止侵害,登报为其恢复名誉。
(二)若于某起诉张某,张某自然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张某提供虚假信息,并有意扩散给媒体,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故应承担损害他人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三)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报社由于其报道主要事实失实而要承担侵害于某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记者首先已经请示过领导,故应由新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简单地说,法人的工作人员在其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侵权行为,要由法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此谓“雇主的转承责任”。故报社与信息提供者张某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总 要 求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逐步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掌握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民法理论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复习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总论
一、民法概述
【要求】
了解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部门与其他法律部门或法律规范系统的关系。了解我国民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了解民法渊源的概念及其种类。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涵及其运用。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民法在时间上、空间上和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解释及适用的方法。
(一)民法的概念和意义
1.民法的概念及其理论分类
(1)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和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
(4)民法和商法
(5)公法和私法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的作用与意义
(二)我国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1.民法渊源的概念
2.民法渊源的种类
(1)制定法
法律(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民事特别法)、行政法规中的民事规范地方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的民事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2)习惯法
3.民法的解释与类推适用
4.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3)对人的适用范围
(三)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意义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的原则
(4)公平原则
(5)等价有偿原则
(6)诚实信用原则
(7)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要求】
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掌握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的内容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分类,尤其要掌握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的概念、分类。理解权利保护方法。特别注意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准确识别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要素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及其本质
(三)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3.绝对权和相对权
4.主权利和从权利
5.原权和救济权
6.既得权和期待权
(四)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
1.公力救济
2.私力救济
(1)自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2)自助行为
(五)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
(六)民事法律事实
1.概念与分类
2.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三、自然人
【要求】
了解自然人的基本内涵。理解监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其意义;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要件、后果。理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的概念,尤其是其财产责任。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及有关制度。
(一)自然人的概念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无民事行为能力
5.民事行为能力的变更
(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1.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要件
2.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五)监护
1.监护的概念
2.监护的设定
(1)法定监护
(2)指定监护
3.监护资格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4.监护人的职责和责任
5.监护的终止
(六)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和住所
(七)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八)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九)个人合伙
1.概念与特征
2.合伙协议
3.合伙的财产
4.合伙的经营
5.合伙的债务
6.入伙及退伙
7.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四、法人
【要求】
了解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了解其设立、变更和消灭的程序。理解法人的特殊权利能力与特殊行为能力。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掌握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成立条件。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法人的分类
1.公法人与私法人
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3.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
4.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5.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
6.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
(四)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五)法人的成立与法人的机关
(六)法人的变更、终止及清算
五、民事法律行为
【要求】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理解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类型及效力。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掌握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分类理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以及共同行为
2.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3.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4.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
5.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6.主行为与从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成立要件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1.主体合格
2.内容不违法
3.意思表示真实
(五)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条件的种类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期限的种类
(六)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推定形式
4.沉默形式
(七)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点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虚构的民事行为与恶意通谋的民事行为
4.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5.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6.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
8.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
9.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见“合同的效力”)
(八)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点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
3.无权处分行为(见“合同的效力”)
4.无权代理(见“无权代理”)
(九)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3.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见“合同的效力”)
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
(十)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
六、代理
【要求】
理解代理的类型及其设定根据。掌握代理的概念与特征。理解有关代理权正确行使的规定。掌握无权代理及表见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1.代理的概念
2.代理的法律特征
(二)代理权的发生
1.委托代理
(1)授权行为
(2)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关系与基础法律关系
(4)代理权的范围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三)代理权的行使
1.代理人的义务
2.代理权的限制
3.复代理
(四)表见代理
(五)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
2.无权代理的效力
(六)代理权的消灭
七、时效和期间
【要求】
了解时效的概念、种类及意义。掌握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断、中止和延长;掌握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掌握期间的计算方法。
(一)时效的概念与意义
1.时效的概念
2.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
3.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4.诉讼时效的意义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的开始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
(五)诉讼时效的中止
(六)诉讼时效的延长
(七)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八)期日与期间
第二部分 人身权
一、人身权概述
【要求】
了解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1.人身权的概念
2.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二)人身权的分类
1.人格权
2.身份权
二、人身权的种类
【要求】
掌握我国民法所保护的各种人身权的概念。
(一)生命健康权
(二)姓名权
(三)肖像权
(四)名誉权
(五)隐私权
(六)荣誉权
(七)亲属权
(八)监护权
第三部分 物权
一、物权概述
【要求】
解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了解物权法的原则。掌握物权变动的要件。
(一)物权的客体——物
1.物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2.物的分类及意义
(二)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
2.一物一权
3.物权的公示、公信
(四)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
2.他物权
(五)物权的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概念
(2)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
2.动产物权变动
(1)动产物权变动的概念
(2)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
二、所有权
【要求】
了解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了解相邻关系的规定;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所有权得丧变更的方式。掌握所有权的权能。掌握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三)所有权的权能
1.占有权能
2.使用权能
3.收益权能
4.处分权能
(四)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五)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1.先占
2.拾得遗失物
3.发现埋藏物
4.善意取得
5.添附
6.天然孳息之取得
(六)所有权的请求权
1.返还原物
2.排除妨碍
3.防止危险
(七)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与相邻权的概念
2.具体的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
(八)共有
1.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2.按份共有
3.共同共有
三、他物权
【要求】
了解占有的概念、分类及效力。理解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各种具体他物权的内涵及其法律特征和效力。掌握他物权的概念及分类。
(一)他物权的概念
(二)他物权的特征
(三)用益物权
1.国有企业经营权
2.农村承包经营权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4.自然资源使用权
5.宅基地使用权
6.采矿权
(四)担保物权
1.抵押权
2.质押权
(1)动产质权
(2)权利质权
3.留置权
(五)占有
1.占有的概述
2.占有的分类
3.占有的效力
第四部分 债权
一、债的概述
【要求】
了解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债的几种主要分类及其意义。
(一)债的概念和特征
1.债的概念
2.债的特征
(1)主体特征
(2)内容特征
(3)客体特征
(二)债的种类
1.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6.主债与从债
二、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要求】
理解债的发生根据。理解债的变更要求。掌握债的消灭原因。
(一)债的主要发生根据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二)债的变更
1.债的内容变更
2.债的主体变更
(三)债的消灭
1.履行
2.解除(见“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3.抵消
4.提存
5.免除
6.混同
三、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要求】
了解债的担保的概念、特征和意义。掌握债的担保方式及其法律要求。
(一)债的担保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1.债的担保的概念
2.债的担保的法律特征
3.担保的作用
(二)我国《担保法》规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及其法律要求
1.保证
(1)保证的概念
(2)保证的设定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的效力
2.抵押(见“担保物权”)
3.质押(见“担保物权”)
4.留置(见“担保物权”)
5.定金
(1)定金的概念
(2)定金的种类
(3)定金的效力
(三)债的保全
1.债的保全的概念
2.债的保全的方式
(1)债权人代位权
(2)债权人撤销权
四、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要求】
了解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不当得利之债与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
(一)不当得利
1.不当得利的概念
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3.不当得利的处理
(二)无因管理
1.无因管理的概念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3.无因管理的处理
五、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要求】
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解除。
(一)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1.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特征
3.合同的种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3)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4)主合同和从合同
(5)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
1.要约
2.承诺
3.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4.缔约过失责任
(三)合同的效力
1.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
2.我国《合同法》关于几种特殊情况下所订合同的效力的规定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2)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合同的效力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概念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合同履行的内容
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顺序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5.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和效力
六.合同法分论
【要求】
了解各类合同的当事人概念和特征。掌握各种合同中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
1.承揽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
(三)提供劳务的合同
1.运输合同
2.保管合同
3.仓储合同
4.委托合同
5.行纪合同
6.居间合同
(四)技术合同
1.我国《合同法》对技术合同的一般规定
2.技术开发合同
3.技术转让合同
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概述
【要求】
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知识产权的种类。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1.知识产权的概念
2.知识产权的特征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1.著作权
2.专利权
3.商标权
4.其他智力成果权
(三)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二、著作权
【要求】
了解著作权的主体范围、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内容和著作权的保护方法。掌握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著作权与邻接机的关系。
(一)著作权的主体
1.作者
2.作者以外的著作权人
3.特殊情况下著作权的归属
(二)著作权的客体
1.作品的概念
2.作品的构成要件
3.作品的分类
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三)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人身权
2.著作财产权
3.著作权的取得
4.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5.著作权的限制
(四)邻接权
1.邻接权的概念
2.邻接权的种类和内容
(五)著作权的保护
1.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三、专利权
【要求】
了解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取得程序及保护。掌握专利权的取得条件、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
2.职务发明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权利归属
(二)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4.不授予专利权的智力成果
(三)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法律要求
2.外观设计的新颖性要求
(四)授予专利权的程序和专利权的撤销、无效与终止
1.专利申请的种类和要求
2.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
3.复审的程序和复审决定的法律效力
4.专利权的授予
5.专利权的撤销、无效与终止
(五)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1.专利权的内容
2.专利权的限制
(六)专利权的期限
1.发明专利的期限
2.整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期限
(七)专利权的保护
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类型
3.侵犯专利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商标权
【要求】
了解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注册、商标权的争议、无效与终止。掌握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商标权的期限和续展、商标权的保护。
(一)商标概述
1.商标的概念
2.商标的种类
3.商标的作用
(二)商标注册
1.商标注册的原则
2.商标注册的实体条件
3.商标注册的基本程序
(三)商标权的争议、无效与终止
1.商标权的争议
2.商标权的无效
3.商标权的终止
(四)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商标权人的基本权利
2.商标权人的主要义务
(五)商标权的期限与注册商标的续展
1.商标权的期限
2.注册商标的续展
(六)商标权的保护
1.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2.侵犯商标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 继承权
一、继承制度的概述
【要求】
了解继承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掌握遗产的概念和范围、继承权的行使与继承权的丧失。
(一)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1.继承的概念
2.继承的特征
(二)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2.继承权男女平等
3.养老育幼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
(三)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1.遗产的概念
2.遗产的范围
(四)继承权的行使和继承权的丧失
1.继承权行使的一般法律要求
2.继承权的丧失
(1)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2)继承权丧失的确认
(3)继承权丧失的后果
二、法定继承
【要求】
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理解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1.法定继承的概念
2.法定继承的特征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1.代位继承
2.转继承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四)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配
(1)一般情况下的均等分配
(2)特殊情况下的不均等分配
2.法定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
三、遗嘱继承
【要求】
了解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遗赠的概念和特征及遗嘱的执行。掌握遗嘱的设立、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有效条件。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1.遗嘱继承的概念
2.遗嘱继承的特征
(二)设立遗嘱的形式、内容和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1.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2.遗嘱的内容
3.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三)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1.遗嘱的变更
2.遗嘱的撤销
(四)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应具有遗嘱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形式合法
4.遗嘱内容合法
(五)遗赠
1.遗赠的概念与特征
2.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六)遗嘱的执行
1.遗嘱执行人
2.遗嘱执行的基本要求
四、遗产的处理
【要求】
了解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保管及遗产的分割。掌握继承和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遗赠扶养协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遣赠的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保管
1.继承的开始
2.遗产的保管
(二)继承和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1.继承和受遗赠的接受
2.继承和受遗赠的放弃
(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
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方法
(四)遗产的分割
1.遗产分割的原则
2.遗产分割的办法
(五)遗赠扶养协议
1.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
2.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及其效力
第七部分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概述
【要求】
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掌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民事责任的概念
2.民事责任的特征
(二)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清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清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二、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要求】
了解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侵权行为的概念
2.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
1.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免责理由
(三)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1.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
2.产品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5.在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6.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9.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过错的民事责任
三、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要求】
了解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掌握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
(一)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概念
2.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特征
(二)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
1.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免责理由
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试卷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试卷内容比例:
总论部分 约20%
物权部分 约14%
债权部分 约26%
人身权部分
知识产权部分 约26%
继承部分
民事责任部分 约14%
试卷题型比例:
选择题 约40%
判断题 约14%
简答题 约16%
论述题 约10%
案例题 约20%
试题难易比例:
较容易题 约30%
中等难度题 约50%
较难题 约20%
样 卷
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专科起点升本科民法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3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广义的民法是指( )
A.民法典 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
C.私法 D.民法通则
2.甲擅自处分乙之财产给丙,嗣后,甲概括继承乙之财产,则甲与丙之处分行为有效。这是根据对《合同法》51条进行的( )
A.扩张解释 B.目的性扩张
C.文义解释 D.类推适用
3.股东权是( )
A.财产权 B.支配权
C.身份权 D.社员权
4.自助行为( )
A.只有权利人可为之 B.第三人亦得为之
C.不限于保护请求权 D.一切权利皆可以之求助
5.农村承包经营户是( )
A.国有经济组成部分 B.个体经济单位
C.必须以承包合同为基础 D.须依法核准登记
6.高等学校招收自费学生,有偿提供教学服务,故学校是( )
A.营利法人 B.社团法人
C.企业法人 D.公益法人
7.甲受诈欺与乙订立买卖合同,该合同原则上( )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可追认
8.甲对乙为要约,下列哪种情况该要约可以撤销?( )
A.要约到达乙之前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乙对甲发出承诺之前
D.乙善意地信赖甲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作好了准备
9.甲与乙订立空调购销预约,甲支付5万元,并约定,甲若半年内不与乙签订正式
的购销合同,甲即丧失5万元。反之,若乙半年内不与甲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则
应向甲双倍返还5万元。此时,甲所支付的5万元是( )
A.证约定金 B.预付款
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10.甲与乙约定,由丙为乙刻制一枚藏书章。后乙与甲交恶,未为乙刻制印章。那么
甲对乙( )
A.承担赔偿责任 B.承担履行责任
C.不承担责任 D.与丙承担连带责任
11.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受甲之委托为甲提供抵押物担保债权的清偿。若丁与乙协议,由丁承担甲的债务,此时乙丙所设定的抵押权( )
A.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B.不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C.除非丙有承认的表示以外,不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D.不因丁承担甲之债务而消灭
12.甲与花店约定,于其友6月1日生日时,由花店将99朵玫瑰送至乙处。花店由于雇员的疏忽,于6月3日才履行合同,甲乙拒收,并且拒付价款。此际( )
A.甲因没有催告,不得拒收
B.花店迟延履行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甲可以拒收
C.花店本身无过错,故花店未违约,甲不得拒收
D.甲未给花店合理期限,故不得解除合同
13.下列物品中,不属于不动产的是( )
A.土地 B.伐倒的树木
C.田中的禾苗 D.房屋的地板
14.甲为乙之金钱债务人,债务履行期为6月1日。甲为丙之票据债权人,债权清偿期为5月25日,甲以票据债权与乙设定权利质押。则于5月27日时( )
A.乙不得将票据兑现
B.乙可以将票据兑现,并且以之提前清偿对甲的债权
C.乙可以将票据兑现,并须与甲协议以之提前清偿对甲的债权
D.乙须以甲协议方得将票据兑现
15.下列属于抵押权成立要件之一的是( )
A.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B.债权的发生须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
C.债权已届清偿期
D.债权人须与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
16.债务人向债权人给付定金作为金钱债权的担保,除双方有特约的外( )
A.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用定金拆抵价款,也可以将其返还债务人
B.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定金返还债务人
C.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其折抵价款
D.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只能要求返还定金
17.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 )
A.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B.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C.保证人出于赠与而作保证的,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D.保证人出于赠与而作保证的,原债权人的债权不得移转于保证人
18.下列哪种情况下,必须在依法缴纳与土地出让金相当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A.拍卖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B.变卖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C.变卖乡、村企业的厂房及其所占有的集体土地所得的价款
D.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
19.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 )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四年
20.可以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是( )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个体工商户
21.下列哪种情况下构成侵害肖像权?
A.为追求真实的艺术效果,未经公民同意,导演以记实手法将路人的特写镜头作为电影场景的一部分
B.为发泄心中不满,离婚的前夫将前妻的照片置于马桶下面
C.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他人的肖像装饰商店的橱窗
D.新闻记者将有影星参加的场面拍摄后,刊登于报刊
22.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将其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转归自己。此种请求权在性质上是( )
A.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B.准合同上的请求权
C.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D.缔约过失责任
23.下列不得授予专利的是( )
A.发明 B.实用新型
C.科学发现 D.外观设计
24.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的时候( )
A.因著作权之取得无需登记,故设定质权亦无须登记
B.著作权虽无须登记,但其质权的设定却须登记
C.书面质押合同于订立时生效,登记仅为对抗要件
D.只要有口头质押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即可
25.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 )
A.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但以后却有悔改表现的
B.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予以宽恕的
C.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被继承人在其生前又表示宽恕的
D.伪造遗嘱情节严重,以后又有悔改表现的
26.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从( )
A.法院判决之日开始
B.不论判决书有无确定的日起均以法院宣判之日开始
C.以法院判决所确定的日期,没有确定日期的要以宣判之日开始
D.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期间届满之日开始
27.下列哪一个不是死因行为?( )
A.遗嘱 B.遗赠抚养协议
C.遗赠 D.相互继承协议
28.1990年,李英与刘宏结婚,育有一子刘晓,1995年刘宏因病去世,此后,李英一直在侍奉公婆。1996年,李英与王强结婚,仍赡养公婆。1999年刘宏的父亲去世,留下其个人所有的私房一幢,该房屋应由( )
A.李英与刘晓各得一半
B.刘晓与刘宏之母各得二分之一
C.李英、刘晓及刘宏母各三分之一
D.李英、王强与刘晓各三分之一
29.甲企业与乙经纪公司签约,取得丙影星的肖像所有权。甲企业随之将丙的肖像用在了自己产品的外包装上,实际上乙经纪公司并未得到丙影星的授权,此时,丙若要求甲企业停止侵害( )
A.丙须证明甲有故意 B.丙须证明甲有过失
C.丙须证明自己有损失 D.丙须证明甲无权使用
30.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 )
A.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C.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D.共同侵权行为人,应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把答案填在题后的括弧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3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
32.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各类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
33.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在性质上无效。第三人取得该财产的,应当返还给所有权人。( )
34.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从其实际交付时起转移。( )
35.违约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取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36.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 )
37.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38.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与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无论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防代理关系该合同只能约束受托人。( )
39.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一律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40.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个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42.简述代理行为的法律特征。
43.简述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16分。
44.试论民事责任。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199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
(4)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
46.某体育报社记者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在电话中透露说:足球裁判于某在A队与B队的比赛过程中,偏向B队,吹“黑哨”。记者将该事实请示报社领导后,经与张某核实并经领导过目,在该报上刊登了“于某吹黑哨”的消息。
于某见报后,将该报社告上了法庭,诉诸法律,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查明,报社的报道严重失实,但报社声称:报社对消息已尽了形式审查的注意义务,此次报道失实完全是张某故意提供虚假事实所致,报社并无过错,故报社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应向张某请求赔偿。
问:(1)某体育报社的报道是否构成了对于某的名誉损害?于某可否要求该报社停止侵害,登报为其恢复名誉?
(2)若于某起诉张某,张某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报社与张某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C 2.C 3.D 4.A 5.C 6.D 7.B
8.C 9.C 10.C 11.C 12.B 13.B 14.C
15.D 16.A 17.B 18.D 19.B 20.D 21.C
22.A 23.C 24.C 25.B 26.C 27.D 28.C
29.D 30.A
二、判断题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三、简答题答案要点
41.(1)留置权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扣留其占有的财产,并以其担保债券得以实现的权力。
(2)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第一,一方按照合同已经占有了对方的财产;
第二,对方没有依约给付应付的款项;
第三,对方没有履行给付义务超过了约定期限。
42.(1)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的授权范围之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被代理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该代理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来承担的法律行为。
(2)代理的法律特征:
第一,代理人须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43.(1)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内容的条款,并在订立合同时一般不与对方协商合同条款,而仅就订立或者不订立合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
(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
第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和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就该条款做出说明;
第三,格式条款的无效:违反合同法有关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格式条款,以及提供条款的一方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均无效。
第四,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时候,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可以作两种以上的解释的时候,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时候,应当以非格式合同为准。
四、论述题答案要点
44.(一)民事责任的概念
它是指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基于法律的特殊规定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狭义的民事责任就是指侵权行为的民事后果。
(二)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
1.民事责任一般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一般是非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特殊情况下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3.民事责任以恢复原状为最高原则,以补偿为其特征。
(三)民事责任的两种类型
1.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所谓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1)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行为的违反性;
其次是损害事实的存在;
再次是两者间的因果关系;
最后是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2)一般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
首先是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公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受害人同意等;
此外是外来原因,包括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和不可抗力等。
(3)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回答中应尽可能详细地阐述九种特殊的民事责任。
2.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1)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并对比侵权责任进行比较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依法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违约责任首先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都是对民事权利的侵犯,这是两者的共同点。
违约责任是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所以其违反的是约定义务;而侵权责任则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故两者的违法性不同;前提不同;侵权的客体不同;违法主体也不同。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其只能产生于合同当事人之间,而侵权行为不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其侵权客体的范围比违约行为要宽。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大同小异,包括违约行为、损害事实、因果联系、过错。
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受害人过错等。
(四)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种方式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排除损失;
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五、案例分析答案要点
45.(一)虽然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条款,但鉴于甲乙之间既没有解除合同的协议,也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鉴于解除权的行使要以通知为要件,故该合同没有解除。
(二)洪水是不可抗力,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履行不能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以后,甲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由于其未尽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商店拒不受领违反买卖合同的义务。因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虽然已过,但本案的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并不特别重要,故即使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才履行,原则上也不允许债权人立即解除合同。因此无正当理由其不得拒绝受领。
(四)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及降价所受的损失虽然同样是由于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但既然合同没有解除,依合同约定运到B地火车站即算交付,故可以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
但甲厂在迟延履行后发货时,并未通知对方,对损失的形成也有一定责任,故依据公平责任也应分担一定的损失。故不论乙商店是否拒绝受领,鉴于货物业已交付,所以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即使是不可抗力亦要由乙商店承担主要责任。
46.(一)报社的报道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故于某可以请求报社停止侵害,登报为其恢复名誉。
(二)若于某起诉张某,张某自然应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张某提供虚假信息,并有意扩散给媒体,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故应承担损害他人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三)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报社由于其报道主要事实失实而要承担侵害于某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记者首先已经请示过领导,故应由新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简单地说,法人的工作人员在其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侵权行为,要由法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此谓“雇主的转承责任”。故报社与信息提供者张某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