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2003-08-27 17:31:00 来源:中国招生考试在线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2003年全国成人高考将于11月15、16日进行。北京市的成人高考工作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并安排因考试时间推迟后已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特此重新公布招生简章,请按照本简章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本简章所指成人高等学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简称:成人高校)。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 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五)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成人高校招生,均不迁户口,毕业后国家不负责分配工作。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 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 年龄须满19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补报名采取试行先网上预报名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再到现场进行摄像,缴费资格确认的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9日。网址为: www.bjeea.edu.cn
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的时间:9月12日至9月15日。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于9月12至日15日到区县报名点直接报名。
报名地点:报名期间各区县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成招办)设报名站。
考生应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没有北京市户口而又确需在京参加报考和学习的外埠在京工作人员,到在京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报名。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就近到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成招办报名。
报考高中起点中医药类的考生到东城区成招办报名。
考生根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日语、俄语的考生,到宣武区成招办报名。
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举办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的考生到朝阳区成招办报名。
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崇文区成招办报名。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运动员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应先到所报学校确认后,于9月17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院成招办)报名。
报名办法: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外埠人员还需持在京暂住证),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专业不满19周岁的考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携带高中毕业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必须持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应交验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B5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最高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由区县成招办确认,过期不予办理。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采用现场摄像方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凡报名确认后,报名考务费一律不退。
报名时应注意:报考需专业加试的考生(艺术类、体育类以及《专业目录》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除到区县成招办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外, 还必须在9月16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参加专业加试报名。
在区县成招办完备报名手续的专升本考生,必须携带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原件、“报名复核单”到所报考第一志愿学校办理专业课加试或登记手续。
报名时应在网上公布的《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及专业。
高中起点文史类、理工类专业不得相互兼报。高中起点升本科可以兼报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中医药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不得相互兼报,但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中文化课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填在“艺术类、体育类志愿栏”;报考艺术类专业,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专升本专业只能在文化课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任选一种。其中,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1高中起点升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含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含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3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中医药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统考科目均为四门。三门公共课与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考试科目相同,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一门专业课分别由公安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司法部组织命题。
考试科目如下:
(1)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医学综合。
(2)中医学类及中药学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中医综合。
(3)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开设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监狱(劳教)基础。
(4)公安类院校全部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公安专业基础。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的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
(二)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试题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招生院校提出语种要求,由考生从中任选一种。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高数(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政治、外语、高数(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民法由司法部组织命题,日语、俄语由考试院成招办自行组织命题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可在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网上公布),专业课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三)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1月15日、16日进行。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应试。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则》(教试[1991>3号)及北京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2002年8月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阅卷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科目命题、考试、阅卷、发布成绩由招生学校负责。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四、录取原则及录取工作
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根据本市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专科层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本科层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分批次进行。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考试院成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进行纠正。
录取时,考试院成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专业,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科不低于专科的60%。史论、编导专业本科、专科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
在录取工作中, 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录取名单由考试院成招办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学校不能录取时,将及时投放给第二志愿不满额的学校(学校之间不能自行转录)。如第二志愿不能录取,对同意调剂者,按报考条件在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于不愿意调剂者,不予调剂录取。
成人高校一律不得录取“试读生”、“超前生”、“资格生”,不得招收教育部有关文件(88教高三字002号)规定以外生源的预科生。
报考成人高校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
(一)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 先进生产(工作) 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二)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三)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五)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六)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七)远郊区县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矿务局的考生,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八)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78年12月31日前出生)。
(九)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B5复印纸)。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的考生。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五、其它
(一)关于全国劳动模范免试入学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全国劳动模范的录取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组织实施。
报名条件:符合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条件;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报名手续:上述劳动模范的考生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劳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B5复印纸)及报名资料费和手续费,到考试院成招办办理申请手续。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采用现场摄像方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
报名时间:9月17日
录取:经考试院成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二)关于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优秀运动员的录取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组织实施。
报名条件:符合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条件;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报名手续:上述优秀运动员在报名时,应先到所报学校确认,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外埠人员还需持在京暂住证),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专业不满19周岁的考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携带高中毕业证书。除此正常手续外,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及报名资料费和手续费,到考试院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采用现场摄像方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
报名时间:9月17日
录取:优秀运动员经考试院成招办审核后录取。
(三)关于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
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以下简称:“二学历”)招生录取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组织实施。
报名条件:报二学历的考生必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
报名手续:考生到所报招生院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外埠人员还需持在京暂住证),必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缴纳报名费及证书审定费。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报名时间:9月12日至15日
录取:录取二学历的考生,学校提出录取名单,经考试院成招办审核后录取。
二学历录取人数不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
(四)关于预科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88教高三字002号)精神,考试院成招办对报考高中起点专业,受表彰的各类先进人员和年龄在25周岁(1978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及特殊行业急需培养的在职业务骨干,达到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的考生,经考试院成招办批准后,可作为预科生参加预科班,补习高中文化一年。结业考试合格,经考试院成招办审批后,进入原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专科(高职)专业学习。
全市统一组织举办预科班。下设六个工作站: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学习形式以业余学习为主。
六、招生工作纪律
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对发现和群众揭发的违纪、舞弊行为,要认真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既取消其学籍,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03年8月25日
附表: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高职)考试时间表

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本简章所指成人高等学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简称:成人高校)。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 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五)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成人高校招生,均不迁户口,毕业后国家不负责分配工作。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 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 年龄须满19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补报名采取试行先网上预报名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再到现场进行摄像,缴费资格确认的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9日。网址为: www.bjeea.edu.cn
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的时间:9月12日至9月15日。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于9月12至日15日到区县报名点直接报名。
报名地点:报名期间各区县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成招办)设报名站。
考生应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没有北京市户口而又确需在京参加报考和学习的外埠在京工作人员,到在京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报名。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就近到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成招办报名。
报考高中起点中医药类的考生到东城区成招办报名。
考生根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日语、俄语的考生,到宣武区成招办报名。
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举办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的考生到朝阳区成招办报名。
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崇文区成招办报名。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运动员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应先到所报学校确认后,于9月17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院成招办)报名。
报名办法: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外埠人员还需持在京暂住证),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专业不满19周岁的考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携带高中毕业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必须持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应交验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B5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最高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由区县成招办确认,过期不予办理。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采用现场摄像方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凡报名确认后,报名考务费一律不退。
报名时应注意:报考需专业加试的考生(艺术类、体育类以及《专业目录》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除到区县成招办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外, 还必须在9月16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参加专业加试报名。
在区县成招办完备报名手续的专升本考生,必须携带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原件、“报名复核单”到所报考第一志愿学校办理专业课加试或登记手续。
报名时应在网上公布的《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及专业。
高中起点文史类、理工类专业不得相互兼报。高中起点升本科可以兼报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中医药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不得相互兼报,但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中文化课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填在“艺术类、体育类志愿栏”;报考艺术类专业,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专升本专业只能在文化课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任选一种。其中,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1高中起点升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含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理工类(含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3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中医药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统考科目均为四门。三门公共课与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考试科目相同,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一门专业课分别由公安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司法部组织命题。
考试科目如下:
(1)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医学综合。
(2)中医学类及中药学各专业:语文、数学(理)、外语、中医综合。
(3)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开设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监狱(劳教)基础。
(4)公安类院校全部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公安专业基础。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的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
(二)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试题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招生院校提出语种要求,由考生从中任选一种。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高数(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政治、外语、高数(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民法由司法部组织命题,日语、俄语由考试院成招办自行组织命题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可在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网上公布),专业课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三)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1月15日、16日进行。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应试。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则》(教试[1991>3号)及北京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2002年8月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阅卷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科目命题、考试、阅卷、发布成绩由招生学校负责。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四、录取原则及录取工作
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根据本市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专科层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本科层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分批次进行。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考试院成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进行纠正。
录取时,考试院成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专业,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科不低于专科的60%。史论、编导专业本科、专科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
在录取工作中, 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录取名单由考试院成招办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学校不能录取时,将及时投放给第二志愿不满额的学校(学校之间不能自行转录)。如第二志愿不能录取,对同意调剂者,按报考条件在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于不愿意调剂者,不予调剂录取。
成人高校一律不得录取“试读生”、“超前生”、“资格生”,不得招收教育部有关文件(88教高三字002号)规定以外生源的预科生。
报考成人高校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
(一)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 先进生产(工作) 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二)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三)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五)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六)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七)远郊区县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矿务局的考生,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八)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78年12月31日前出生)。
(九)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B5复印纸)。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的考生。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五、其它
(一)关于全国劳动模范免试入学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全国劳动模范的录取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组织实施。
报名条件:符合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条件;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报名手续:上述劳动模范的考生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劳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B5复印纸)及报名资料费和手续费,到考试院成招办办理申请手续。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采用现场摄像方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
报名时间:9月17日
录取:经考试院成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二)关于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优秀运动员的录取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组织实施。
报名条件:符合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条件;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报名手续:上述优秀运动员在报名时,应先到所报学校确认,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外埠人员还需持在京暂住证),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专业不满19周岁的考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携带高中毕业证书。除此正常手续外,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及报名资料费和手续费,到考试院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采用现场摄像方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
报名时间:9月17日
录取:优秀运动员经考试院成招办审核后录取。
(三)关于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
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以下简称:“二学历”)招生录取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组织实施。
报名条件:报二学历的考生必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
报名手续:考生到所报招生院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外埠人员还需持在京暂住证),必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复印纸)。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缴纳报名费及证书审定费。
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报名时间:9月12日至15日
录取:录取二学历的考生,学校提出录取名单,经考试院成招办审核后录取。
二学历录取人数不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
(四)关于预科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88教高三字002号)精神,考试院成招办对报考高中起点专业,受表彰的各类先进人员和年龄在25周岁(1978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及特殊行业急需培养的在职业务骨干,达到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的考生,经考试院成招办批准后,可作为预科生参加预科班,补习高中文化一年。结业考试合格,经考试院成招办审批后,进入原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专科(高职)专业学习。
全市统一组织举办预科班。下设六个工作站: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学习形式以业余学习为主。
六、招生工作纪律
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对发现和群众揭发的违纪、舞弊行为,要认真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既取消其学籍,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03年8月25日
附表: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高职)考试时间表

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9月1日至9日 | 网上预报名(补报) |
9月12日至15日 | 现场报名及网上预报名确认 |
9月16日前 | 专业课加试报名 |
9月17日 | 全国劳模和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登记 |
11月8日至9日 | 发放准考证 |
11月15日至16日 | 全国成人高考 |
12月8日 | 开通声讯台,考生可查询成人高考成绩 |
12月10日 | 发成绩单 |
12月20日至29日 | 录取工作 |
12月底前 | 声讯台分批次公布录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