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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与心理健康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是全国心理教育研究的主要基地之一,拥有博士后流动站 1 个、博士点 3 个、硕士点 3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1 个,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学术梯队整齐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拥有教育部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以及全国最先进、最完善的基础教学实验室,具备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条件。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决定在北京举办“心理发展与心理健康”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办班宗旨: 通过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研习,使已达到大学本科水平的教育实际工作者,在理论视野、知识结构和研究能力等方面基本达到研究生水平,以推动高层次、研究型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者队伍的形成。使学员在本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适应我国教育教学改革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为中国发展心理学与心理健康学的发展,造就一批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高级人才。
一、招生人数、对象及条件
满 30 人开班。要求学员具备: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大专毕业学历,能正常参加学习。
二、报名及录取
(报名表下载)
1 .招生对象: 凡从事与儿童青少年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分析、心理督导等有关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国有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学校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者、医院医务工作者、报刊编辑、记者、心理学教育学研究人员、部队军事院校学员,均适合参加本班的学习。
2 .有意报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入学咨询及报名时间:即日 7 月 31 日。
3 .报名时需提交:( 1 )本人 本科或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 6 张 1 寸、 2 张 2 寸彩色免冠照片。
4 .本所组织教师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限定名额内录取。
三、课程设置
本课程班开设 11 门研究生课程,每门课程 40 个学时。开设的课程有:
必修课( 7 门):基础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心理测量理论与方法、心理统计学、认知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
选修课(选 4 门):人格发展与心理学、家庭治疗学、变态心理学、团体心理咨询、咨询心理学、行为问题与矫正。
上述课程在开班时可能会有个别变动。以开班时的正式通知为准。
四、教学、考试方式
1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分为寒暑假班(面向全国招生)与周末班(以北京及周边地区学员为主)两种。寒暑假班每年在寒暑假期集中上课,周末班每周六或周日上课。
2 .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由发展心理研究所制定,主要由本所教师授课,采取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发放教材或讲义,规定必读与参考书。寒暑假班一个假期时间讲授 2 — 4 门课程;周末班每半年时间讲授 3 — 4 门课程。
3 .考试采取课程作业、论文及期末闭卷笔试形式。
4 .上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
五、学习年限及学费
1 .本课程班学习期限为两年( 2008 年 7 月—— 2010 年 7 月),收取学费 15000 元,报名费 200 元,教材费 800 元(不含申请学位和论文写作阶段的费用)。
2 、学费在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寒暑假班正式开班一周后, 周末班正式开班一月后,一律不予退费。如因人数不足不能开班,报名费、学费、教材资料费等费用将如数退还。
六、学员结业、证书及其他待遇
1 .修完 11 门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 合格者( 60 分以上),可获得由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 、 凡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进一步申请硕士学位。未完成全部学业者,可发单科成绩证明。
七、申请硕士学位办法
1 .学员在修完 11 门专业课程(政治课除外),获得研究生院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后,如要申请硕士学位,还需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学位的学员应在开班后办理相关手续。
2 .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共 7 门,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所开 12 门课程中选取)。
3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
4 .我院将委派硕士生导师对学员进行学位论文指导。
5 .上述 申请学位和论文写作阶段的费用不包含在课程进修班的学费中,学员需另行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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