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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心理学在职研究生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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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方向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招生简章 

一、专业背景

    百年名校北京师范大学具有深厚的传统智慧和现代文化底蕴,这里名家辈出、校风纯正,教学严谨、管理规范,业绩杰出、声名远播。其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涵盖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教育学 4 个一级学科,设有哲学系、社会学系、思想政治教育系, 16 个硕士点和 14 个博士点, 2 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 1 个博士后流动站,并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 学院现有教授 25 人,研究员 1 人,副教授 16 人,副编审 3 人,讲师 9 人。专任教 师中有 博士学位的 38 人(其中 4 人为欧美 国家 博士学位获得者) , 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1 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1 人,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入选者 2 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1 人,获教育部“青年教师奖”的 1 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 2 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 2 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1 人,北京市“百人工程”人选 5 人。队伍结构具有良好的学术潜力:专任教师 46 人中 45 岁以下 28 人。

社会学作为二十一世纪新经济时代一门既注重理论又注重方法,既注重学术又注重实践的综合性基础学科,为我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提供了系统思路,又是企业管理、公共管理的主要知识源泉之一。具有社会学视野的管理人员将成为企业和政府一项重要资源。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举办社会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二、研究方向: 社会心理学
 

三、课程目的:

1 、依托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学科的雄厚学术优势,学习先进的知识成果,促进建设和谐企业、和谐政府、和谐社会。

2 、充分发挥北京师范大学的师资力量,培养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人才。

3 、塑造企业和政府管理创新观念,提升企业和政府规划和管理水平。

四、报名条件:

1 、遵守法律、法规;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

1 、社会学概论 2 、社会工作导论 3 、西方社会学理论 4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核心及方向课程:

1 、心理学概论 2 、社会保障 3 、社会政策 4 、社会心理学 5 、应用心理学 6 、人类学概论 7 、组织社会学 8 、婚姻家庭社会学 9 、中国社会问题 10 、发展社会学

( 届时我们将从上述课程中选取 11 门,在开课时可能会根据学员实际需要有个别变动,以开课时的正式通知为准。)

六、报名须知:

免试入学。具体方法:

1 、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 、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交复印件;

4 、交报名费 100 元, 1 寸免冠照片 6 张、小 2 寸免冠照片 2 张。

5 、学费人民币 15000 元,教材资料费 700 元。

七、资格审查:

1 、经我院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 、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3 、学费可通过银行汇款,请在备注栏中注明“××专业××学费”。

4 、申请硕士学位按我校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八、学习及考核方式:

1 、以集中面授、指导研讨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2 、该专业分寒暑假班(面向全国招生)和双休日班(以北京及周边地区学员为主)。寒暑假班每年在寒暑假期集中上课,每个假期时间讲授 3 — 4 门课程,每次上课 15 天左右;双休日班为周六、周日上课,每半年时间讲授 3 — 4 门课程。 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3 、以课程作业和结业论文结合形式进行考核。

4 、授课地点:学院指定地点。 开课时间:2008年7月份

5 、寒暑假开课期间协助解决食宿条件,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九、教务与学籍管理:

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指派班主任管理教学活动,学籍由研究生院编号管理并存档。

十、学员结业及证书:

1 、修完 11 门研究生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 钢印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 同时获得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颁发的《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毕业证书》。

2 、凡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进一步申请硕士学位。

十一、申请硕士学位办法:

1 、学员修满规定学分,获得研究生院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后,如要申请硕士学位,还需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学位的学员应在开班后办理相关手续。

2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水平考试。

3 、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共 7 门,从本课程班所开课程中选取),我院将为学员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提供辅导。

4 、学员通过考试后,我院将委派硕士生导师进行学位论文指导。

5 、上述申请学位和论文写作阶段的费用不包含在课程班的学费中,学员需另行交纳。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2008-04

 
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 010-51264100 传真:010-51418040
负责老师: 张老师 13120419940(早8点—晚10点)
报名地址: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06(交通位置图
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 , 额满为止
网上报名:请点击下面“网上报名”按钮,并按照步骤提示进行报名!